作者Iamaidiot (神经病)
看板PoliticTemp
标题[公告] 看板不受欢迎使用者条款
时间Mon Dec 15 12:42:32 2008
a.认定资格:
若使用者半年内发动找碴式申诉或在其他使用者发动的申诉中乱入
只要累计超过三次,板主便可到组务板提出申请
在经过同僚附议及在小组长同意後便可将此人列入看板不受欢迎名单之内
(多重ID使用者或在看板引发争议之累犯不适用於本条款,板主直接依板规处置即可)
b.被列入不受欢迎名单之使用者会嚐到以下的待遇:
1.板主不需回应此人在看板提出之任何申诉或建议
2.除组长要求外,板主不必回应此人在组务板提出之申诉
3.板主可无需劣文通告直接将此人被列入名单後所发的任何找碴式
板务文章劣退
使用者即使到组务板申诉,小组长不会受理
(不包含一般的讨论文及检举文,对这类文章板主仍须秉公处理)
4.小组长无需劣文宣告便可直接将此人认定为滥诉之申诉文或乱入文以劣文方式退回
c.名单有效期限:
名单有效期限为半年,使用者可在期满後到组务板申请解除名单,申请文格式如下:
标题:解除不受欢迎状态(使用者ID)
内文只须附上申请人ID及认定此人为不受欢迎使用者那篇公告的发表时间即可
d.小组长会在组务板的开一个这条款专用的目录
将公告及名单放在里面以供使用者及板主查阅
e.请板主们不要滥用这项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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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烦看到这篇文章且没什麽意见的板主们在推文里出个声
如果各位有更好的建议,请发文回应
一周内若没人有其他意见,条款便会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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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过你唷y^_^y
但是...请不要再出现在我梦里了
梦见你让我真的觉得很幸福
可是...梦里多幸福,醒来之後就多孤独
不过,还是要谢谢那段日子你给我的笑容跟谢谢你给我这场好梦
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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