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zmcse (bon ami)
看板PoliticTemp
标题Re: 合法性与合理性
时间Thu Mar 6 10:08:17 2008
※ 引述《UmbertoEco (Nina Fortner )》之铭言:
[恕删]
: 3. 关於PoliticTemp所提到的恨板条款问题,
: 虽然当初制定时并未参与,但是对於其精神和作用相当理解与认同。
: 基本上I大已经说的差不多了,我再作一点补充。
: 恨板条款只是一个内规,对於不来长廷板的人并没有任何拘束力。
: 在z大的质疑中,在於误会E大所说的是关於无断转载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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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而恨板条款的精神和无断转载并没有任何关系。
可以仔细对照E大所说的原文来看,是不是中间有什麽误会呢 ?
就E大的原判决来说,E大的原意应该是被转的版无法管,
要想管得到话,就得向被转的看版查询,
很不巧的是,转的人刚好是版工,这种查询当然可以预见结果。
会提出质疑是因为,在长廷板却有因为转录至他板,
而遭致水桶的案例,所以这两者判决有矛盾之处。
至於E大後来的说法,就先不在此讨论。
3.然而,本案的事实是属於将本板文章转录至他板,
基本上这当然是违反站规的行为,但并非本板板规所能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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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文章是转到他板去,自然应依该板规定办理。
就好像若有人把本板文章转贴到其他网页或blog上,
也是由该网页的管理者来处理这样的行为。
之前有人来信问到他的推文被转录到政黑板是否可以,
在下亦是请他向政黑板询问应如何处理。
因此,本案中被转录的原作者如有任何疑问或不满,
也请向文章转出的看板查询。
至於,据我所知站规是容许原作者要求将其在中的文章删除的,
这一点也请原作者自行向该看板办理。
: 比如说今天表特板也可以订定板规禁止转录到西施板,
: 这也是为了保护板友的权益,避免被不当转录到其他显然不适合的地方。
: 类似的例子还有很多,恨板条款也是一样。
: 这并不限制板友的权益,如I大所言,
: 想到政黑发言的大可以自己去那边发言,长板内规管不到。
: 其实所有的规定都是为了让大家在BBS上的讨论更方便而出发的,
: 板主跟使用者并不是在一个警察抓小偷的对立关系上,
: 小组长跟板主之间也不是。
: 我相信整天都在找站规的漏洞来无所不为的使用者相对还是少数,
: 记得以前这样的人被叫做小白,不管蓝绿立场不同都是谴责的,
: 其实大家除了政治见解不同,在很多事情上是共识多於异议的。
: 然而曾几何时,蓝绿之间这样的共识好像慢慢被淡忘了。
: 如果每天都要在这些假设性问题上打转,
: 应付一些恶意找问题的使用者,我想愿意担任板主组长的人只会越来越少___
: 除了传说中的党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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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这种说法很不以为然,用君之心,行君之意,该怎麽做就怎麽做,
想为自己的行为合理化,也不该如此胡乱揣测,这竿子打下去,
除了大家一起辞职以外,谁都被质疑到。
※ 编辑: zmcse 来自: 118.166.6.35 (03/06 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