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amaidiot (神经病)
看板PoliticTemp
标题Re: [公告] 劣文设定范围草案
时间Tue Dec 13 21:49:41 2005
※ 引述《zoea (quit...)》之铭言:
: 小组长说的以下四点
: 就本人於马版管理情况仅就第二点表示意见
: ※ 引述《Iamaidiot (神经病)》之铭言:
: : 2 不得在公开警告前直接设某人文章劣文,亦不得设对方贴在该公告之前的文章为劣文
: : 必须等此人不怕死继续狂吠时再砍他
: : 一句话:种颗树後安安静静地等不怕死的兔子们自己撞过来
: : 只要板主先贴公告叫那人闭嘴...
: : 只要那人在公告贴出的五分钟之後还有种针对先前主题贴文...
: : 麻烦各位用力地将这家伙在公告发表後的文章设下去,我绝对不管
: 小组长的意思是:如果有违规事项 第一次只能先以警告的方式对该使用者作处分
: 不得首次就以劣文方式处理?
: 亦或若版规有规定违规事项 则版主就该使用者违反该违规事项
: 得於首次迳行发出劣文?
: 我的意见在於不了解小组长该点之说明之警告公告
: 乃是为了使劣文有明显可依循之发出规则(例如版规或所称之警告公告)
: 亦或希望让任何使用者皆得有一次可以仅受警告而不受劣文处分的违规机会?
被您发现我故意搞的把戏了 orz
我在这边故意设限就是想让板主们决定处置前再考虑最後一次:
是要公告浸水直接让对方闭嘴三天???还是要正式宣告再靠北就等着收劣文???
真的要设对方劣文就明白告诉他等等发表其他讨论都OK,但再吵这个就等着受死
此时板主也得忍着此人继续贴其他战文的风险 ...
希望用这个逼大家尽量用警告或水桶来解决,而别使用劣文处罚某些使用者
处理免洗ID很简单,赏他个几篇劣文并到帐号部检举就可以要他闭嘴消失
但对某些使用者来说劣文很可能让他不愿继续追求与板主及该板使用者的转圜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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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过你唷y^_^y
但是...请不要再出现在我梦里了
梦见你让我真的觉得很幸福
可是...梦里多幸福,醒来之後就多孤独
不过,还是要谢谢那段日子你给我的笑容跟谢谢你给我这场好梦
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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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16.1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