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zoea (quit...)
看板PoliticTemp
标题Re: [公告] 劣文设定范围草案
时间Sun Dec 11 22:45:24 2005
小组长说的以下四点
就本人於马版管理情况仅就第二点表示意见
※ 引述《Iamaidiot (神经病)》之铭言:
: 2 不得在公开警告前直接设某人文章劣文,亦不得设对方贴在该公告之前的文章为劣文
: 必须等此人不怕死继续狂吠时再砍他
: 一句话:种颗树後安安静静地等不怕死的兔子们自己撞过来
: 只要板主先贴公告叫那人闭嘴...
: 只要那人在公告贴出的五分钟之後还有种针对先前主题贴文...
: 麻烦各位用力地将这家伙在公告发表後的文章设下去,我绝对不管
小组长的意思是:如果有违规事项 第一次只能先以警告的方式对该使用者作处分
不得首次就以劣文方式处理?
亦或若版规有规定违规事项 则版主就该使用者违反该违规事项
得於首次迳行发出劣文?
我的意见在於不了解小组长该点之说明之警告公告
乃是为了使劣文有明显可依循之发出规则(例如版规或所称之警告公告)
亦或希望让任何使用者皆得有一次可以仅受警告而不受劣文处分的违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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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是霸占.忌妒.毁灭
必要的时候
不惜一拍两散.玉石俱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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