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amaidiot (神经病)
看板PoliticTemp
标题Re: 是否应恢复劣文处分?
时间Sun Dec 4 01:08:34 2005
※ 引述《ittt ( 土矣 足易 足易)》之铭言:
: ※ 引述《plasma (New Order)》之铭言:
: : 首先因擅开劣文向组长道歉。
: : 其次若正式开放劣文,我提议由组长审议各板板规中,使用劣文的条款。毕竟开放劣
: : 文是组长的权力,若遭不当使用组长也会被指要负些责任。基於权责相符原则,由组长定
: : 夺当属合理。在组长认可范围外使用劣文,可以订定处罚加以规范。
: 我赞成开放劣文
: 因为不给劣文的结果就是让某些id一再的来乱
: 但是要加强劣文认定的标准
: 例如 要劣文必须先知会其他版主 由所有版主一致同意才能给 之类的
: 希望大家能讨论出劣文审定办法
这是我想到的限制,大家讨论一下
1 不得设一定时间以上的文章劣文
2 不得在公开警告前设劣文,亦不得设对方贴在该公告之前的文章为劣文
3 设劣文一定要收录在的目录一段时间以供佐证
至於设劣文得通知夥伴的部份...我很赞成
不过有些板主是为了阻止白目贴洗板文而想设劣文
要等联络到夥伴再设不如拜托站长踢人还比较快
因此在无法即时知会其他板主时最好先委托站长们踢人,找不到站长时再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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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过你唷y^_^y
但是...请不要再出现在我梦里了
梦见你让我真的觉得很幸福
可是...梦里多幸福,醒来之後就多孤独
不过,还是要谢谢那段日子你给我的笑容跟谢谢你给我这场好梦
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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