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amaidiot (神经病)
看板PoliticLaw
标题Re: 大陆板友真幸福
时间Fri Oct 22 11:15:59 2010
※ 引述《FranKang (最强の拳)》之铭言:
: 某板台湾人检举大陆人,板主不一定受理,不然最多是警告;
: 如果大陆人没检举的,板主反倒会「公诉」,而且铁定水桶,真是有够感心。
: 怪了,皇帝不急急死太监勒,
: 深入敌後的是我不是你,有必要当事人还没检举就自己抢着自发公诉输诚吗?
: 板主们请再接再厉,自主自发镇压反革命,感动大陆人,
: 让更多大陆人喜欢上批踢踢,感受到台湾人的好客热情与善待外人。
1 你是要申诉双重标准吗?如果是,请发篇正式点的文章,列出具体事证来。我会
请板主出面说明处理原则。如果只是想发表对板务的意见,请直接点名是哪个板
,用词不要那麽酸,我会以讨论篇幅有上限为前提下让诸位在此讨论。至於这种
单纯发表自己不爽的东西....请到生活群组里心情小组之中的看板发表。这里是
让使用者申诉板主不公或是讨论组内看板事务的地方,这种文章不适合在这边出
现。再贴相似的文章,轻则水桶三天,重则劣文一篇。
2 关於板主应该主动或被动处理看板违规言论的问题,我个人认为板主有义务主动
处理犯规的言论。但考虑到强制要求板主主动处理所谓「不当」的言论时板主跟
小组长在看板分层管理原则及认定标准上容易产生冲突,我不强制要求板主这样
做。不过目前组内处理违规言论比较被动的看板都会在置底区放置一篇供使用者
检举用的文章。板主放了这样一篇文章,也常常检视文章里的检举,而且也没有
使用者到此检举处理不公,我就不会再多做要求。
3 你的诉求重点应该是两岸板板主群对两岸使用者在违规时通常会偏袒某方。如果
是这样,请列举板主群如何轻判或不理事关PRC使用者的检举,并将ROC使
用者发表类似言论後却被重罚的事件列举出来当事证即可,其他的话就不必多说
。原文备份後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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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过你唷y^_^y
但是...请不要再出现在我梦里了
梦见你让我真的觉得很幸福
可是...梦里多幸福,醒来之後就多孤独
不过,还是要谢谢那段日子你给我的笑容跟谢谢你给我这场好梦
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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