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eller (weller)
看板PoliticLaw
标题Re: [申诉] 两岸版版主momoTT无视版规胡乱判罚
时间Fri Jun 18 23:07:37 2010
什么乱七八糟的?
不过看样子,现在又成陈诉就算正常使用了.
那么请问我的两个案例就不是陈述是称呼吗?
说依据roc prc法律和共识,国际共识,不存在"台湾国"就不是陈述是称呼?
说小蒋跟prc的协商说法,就不是陈述吗?
(或者提到中华台北就是陈述,提到中国台北就是称呼?)
ps: 我可以告诉你们,我可以找到很多中国台北这个名词属于协商结果的证据,
但我不打算找来发给你们。
因为这里这词是属于陈述还是称呼,跟这是不是小蒋这么说的没有任何关系。
不论是不是小蒋说过"中国台北"这词,这里都不是称呼是陈述。
(momoTT说什么找到有这么用的证据发信过去,实在属于毫无法治精神的表现。)
※ 引述《mafa (^@@^)》之铭言:
: 其实都是我的意见。
: ※ 引述《weller (weller)》之铭言:
: : 标题: Re: [申诉] 两岸版版主momoTT无视版规胡乱判罚
: : 时间: Fri Jun 18 06:36:33 2010
: : #1C6UVX41 (CrossStrait)
: : 台湾共和国
: 我看了一下﹐这属於陈述﹐所以是正常使用。
: 这篇文章里说用黄金换台湾共和国﹐当然写成用黄金换台湾独立那就没争议了﹐
: assistingking这麽写也问题不大﹐如果他使用白名单内的称呼﹐
: 那些黄金可能就太浪费了。
: momott的判决的确没有写清楚﹐让你以为问题是称呼不对。
: 显然这里是陈述﹐小蒋怎麽说那就怎麽写﹐都不会违规。
: 但我猜weller对小蒋没有这麽说有很大的把握﹐所以他才敢这麽判。
: : --
: : ◆ From: 218.18.46.47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8.18.46.47
※ 编辑: weller 来自: 218.18.46.47 (06/18 2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