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eller (weller)
看板PoliticLaw
标题Re: [申诉] 申诉CrossStrait板主weller处理板务不当
时间Mon May 10 13:35:20 2010
原文还在,两岸版
#1Bvaz2Hu,
即使删了,也会备份在删文栏, 没有"死无对证"之嫌
就是因为你说的"无耻"是用了条件假设的,
所以俺才没给你正式判罚
不过这一部分存在了隐含的情绪挑舋在内,不可助长。
而且也不知道是不是故意的分了两段远远的, 俺只看到“这就是无耻”
属于无法量化但潜在有害的部分,所以给你个非正式的口头提醒。
至于指谓不明嘛?
那是因为K版友自己插队後要误会的,
但其实我估计他也知道不是跟他说的,找个由头而已吧?看近两月前的事都翻出来了。XD
只要你知道俺提醒你就好了。
而俺说的你可以来小组版,是针对你说的"我如果要申诉去哪里"
对版主的申诉可不就是来这里嘛~
※ 引述《dezuphia (泣离)》之铭言:
: 仅回复和个人有关之部分
: 因weller版主所提之"无耻"一词
: 实为本人完整推文 "我认为触犯法律之人还理所当然要求原谅是无耻的表现"
: 一句之片断,并因此给予本人警告之结果。
: ※ 引述《weller (weller)》之铭言:
: : 1. 俺本意是若使用者仍继续使用"无耻"等词,再发公告正式警告或公告水桶。
: : 口头警告仅相当于善意提醒,如同发信件提醒一样,并非是正式的判罚。
: : 所以请小组长再考量一下,如果这样禁止,则非正式的提醒没有了,
: : 会很影响版面导向控制的手法。
: 我个人认为 "非正式判罚" 不等於可以使用 "非正式公告" 。如果weller版主的
: "善意提醒" 可以包含 "再有此行为则水桶" 的内容,则明显属小组长所言 "影
: 响特定使用者发言权的言论",因此需要以专文的方式发表。基於这样的理由,
: weller版主您非正式的 "善意提醒" 在版主对於不适当言论有相当主观判断权力
: 的制度脉络下,已经明显逾越了版主/板友之间的角色分界。况乎weller版主於
: 原本之文章中曾推文表示若对此警告有所不满则可至组务申诉,意照这样的发言
: 来看weller版主既认定此警告乃其确实行使版主权力之表现(可被申诉),却又执
: 意认为此属 "非正式提醒" ,在我个人看来难免会有滥用职权之耳语。
: 况乎由结果来看,没有正式公告的警告之外,该篇文章的推文其中间还额外发生
: 了警告对象不明确、以及我个人对於weller版主针对没有在板规上出现的禁词进
: 行去前後文脉络的直接判罚的质疑、以及weller面对本人质疑时的情化回应 (如
: 另外一位板友所提及)之事项。但皆因文章的删除而死无对证。因此我个人认为
: weller在行使版主职权时应当更加谨慎。避免在同串回文既与板友发生争论又行
: 使版规此等公私分祭不清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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