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arusa (最爱小熊宝贝)
看板PoliticLaw
标题Re: [申诉] kmt larusa 版主乱引用法条
时间Tue Apr 7 21:55:02 2009
※ 引述《mstory (m的故事)》之铭言:
: 3║妨碍阅读║1.以谋求私人利益(P币、抒发心情…)为目的║ 删 除 ║ 劣 文 ║
: ║ ║ 之文章。包含但不限於灌水、聊天、发泄。║ ║ ║
: ║ ║2.刻意使用非正常文字之符号,或难以理解之║ 删 除 ║ 劣 文 ║
: ║ ║ 语法词汇。包含但不限於注音文、火星文。║ ║ ║
: ║ ║3.发表实际内容不足二行之文章。 ║ 删 除 ║ 劣 文 ║
: ║ ║ ║ ║ ║
: ║ ║4.非板主或组、站务人员使用公告作为标题。║ 删 除 ║ 劣 文 ║
: ║ ║ ║ ║ ║
: ║ ║5.於置底检举区以外之处提出检举。 ║ 删 除 ║ 劣 文 ║
: 这是版规第三类
: 能不能请larusa 板主告诉大家
: 我是违返了这第三类的那一项?
: 第一条:我文章早就自已删了,没赚到任何p币
: 第二条:我的文章内没任何奇怪的符号
: 第三条:我发的文章内容早就超过二行了
: 第四条:我没用公告作为标题
: 第五条:我也没干
: 请问larusa 版主
: 你是凭啥理由以妨碍阅读来做劣文宣告?
: 难到当了版主
: 就可以乱引用法条吗?
: 麻烦请该版主好好的回去读一下版规好吗?
: 不要在那里自创版规
小弟还是以一篇回应为限 若小组长有需要请随时找小弟来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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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hnc与mstory两人所发表的文章备份於KMT板 z-3-149
小弟先说明一下
在小弟正在发mstory与nhnc劣文宣告的公告的时候 mstory自行删除了部分文章
并且还是持续发表了新文章
小弟发现後仅来得及备份mstory的三篇文章
不过可由nhnc所发表的文章引言对照至少还发表了3-4篇文章
mstory亦於KMT板的
#19sqiWjl之中自行承认删除部分文章
板主主张mstory的行为并不因自行删除文章而被抹灭
理由一 由个案建立判例
在KMT板
看板规定(319v1.1)之中的违规处分办法有一项关於板主裁量权
裁量权 :
1. 本板走成文法风格,但仍保留相当的不成文惯例,板规没规范的行为,
板主视情况介入,并由个案的累积演变为惯例。
2. 为应付特殊情况,如新出现的犯规行为或不可预测的危机因素,板主或会
以非常态方式,对特殊个案进行板规以外不同方式的紧急处置。
3. 为确保危机应变能力,对特殊个案保留一定程度的酌情权与裁量权。
4. 每项新颁行规定(/板规),皆保留最多七天追溯期,原则上不追溯,特
殊情况例外。
板主希望建立
行为犯必须接受处罚 不因事後自行消灭证据就没事
试想 当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而板主当下却不在板上
板面在少数几位使用者你一篇、我一篇的回应 当下造成其他使用者不便
但事後使用者将文章删除 板主没看到
却不表示所有使用者都没有经历因少数使用者洗板而不能正常使用看板的这段过程
理由二
mstory的文章虽经自己删除 但仅排除了妨碍阅读3-1 谋求私人利益中赚取P币的部分
但他确实有发表洗板文章 也达到了抒发心情的目的
mstory回应nhnc所产生的效果不因文章删除就消失
更何况若两人同时洗板 仅nhnc被劣文宣告
则其行为更满足谋求私人利益 因其行为使与之意见相左的nhnc受到处罚
这也算一种私人利益
以上是板主坚持一定要给mstory劣文宣告的理由
另外mstory於事後寄信出言不逊 不知组务可否处理
还是小弟自行前往Violation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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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我女王呀废柴!!
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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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接受调教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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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2.117.239.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