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amaidiot (神经病)
看板PoliticLaw
标题Re: [申诉] 现在称陈总统为贪污犯不合适吧?
时间Sat Dec 20 14:44:44 2008
※ 引述《uyn (小欣~)》之铭言:
: 在kmt版
: yeh67版友
: 在#19HYx5Ig推文中提到:贪污犯又开始享受帝王级礼遇 全国人民供养
: 经本人检举
: 检举内容:
: 推 uyn:#19HYx5Ig yeh67 推文说陈总统是贪污犯,事实是 123.204.98.37 12/16 20:58
: → uyn:陈尚未被定罪,不能以犯人称,故yeh67人身攻击 123.204.98.37 12/16 20:59
: → uyn:上面应修正为"陈前总统" 123.204.98.37 12/16 21:00
: fenor版主回答如下:
: yeh67的部分
: 其实我认为这部分倒还好,人身攻击的部分在这边我只能管到版友的部分,
: 对於这种类型的我顶多只能当作是他对於一个政治人物的评论。
: 所以人身攻击不成立
: ------------------------------------------
: 以上回应明显悖离一般认知 ,若 yeh67版友可自行称陈前总统为贪污犯,
: 如此一来, 我是否也可在kmt版称马英九,吴伯雄等为卖台份子?
: 理由也是本人对一个政治人物的评论而已?
: 本人认同f版主治版的辛劳及用心, 不过本例判决明显不合常理
: 请法官大人裁决
1.对於有使用者在板上谩骂或污辱人的部分:
我只要求板主应该在看板上保障本站使用者不受其他人言语上的过份骚扰或攻击
除此之外的部分,由板主来决定该作到什麽程度为止,小组长不适合太过介入板务工作
但若有任何人(注)因在看板被攻击而在现实里采取具体法律行动来扞卫自身权益或名誉
请使用者与板主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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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尊重板主的作法,但也会请KMT板板主群将这种认定标准适用於各阵营的政治人物
若板主群维持原判,日後也请以相同的标准处理以负面名词称呼政治人物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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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我所谓的任何人包含使用者及本站使用者以外的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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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过你唷y^_^y
但是...请不要再出现在我梦里了
梦见你让我真的觉得很幸福
可是...梦里多幸福,醒来之後就多孤独
不过,还是要谢谢那段日子你给我的笑容跟谢谢你给我这场好梦
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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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1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