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gecandy ()
看板PoliticLaw
标题[讨论] 原来帮DPP板众争取权益的结果是这样?
时间Sat Mar 1 01:32:42 2008
UmbertoEco来信检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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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为本板
#17nf4dvN及
#17nv0J_B,
查该篇文章确系为UmbertoEco发表於a-diane板之文章,
magecandy未经UmbertoEco同意,即转贴该文内容於其所发表文章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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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将原作者部分删去;
根据UmbertoEco自己的逻辑 我不须经过先他同意
他也没说不允许我复制贴上
如果他不同意我删了就是
他有来信跟我说不允转吗?
他可以转别人 我不可以转他的
这是不是打人喊救人 双重标准?
先论magecandy部分,
若同时参考其稍早所发表之
#17nehacx之文,
则似可解释magecandy系欲於本板检举UmbertoEco对本板文章之无断转载行为,
然magecandy既已於
#17nehacx中叙明其检举事由及事实,
初已无必要再行转录UmbertoEco於该板所发之其他文章,甚至将原作者部分删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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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规定不能删吗?
原作者又没有来信要求我补上去
按照原者作的无断转载逻辑 他来信我自然会补上去.
那这点来当成是我的错 又没事先通知我就直接浸我 这样对吗?
最後也是最根本的,magecandy并非其所检举之案中权益受侵害之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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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不能认为其有以无断转载方式保护其个人权益之必要。
这是吃定当事人说过他不再用该id上线发言吗?
五天水桶就五天.
让小组长看看 什麽叫做双重标准也好
目前为止也没有任何人因为讨论这件事情被我水桶。<---这是他自己讲的话
结果我因他的检举而水桶了 科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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