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annyxx (沙漠之狐)
看板PoliticLaw
标题Re: [申诉] KMT版18055篇马冏为禁词一事
时间Mon Feb 25 23:14:41 2008
※ 引述《shakalaka (突如一夜春风来)》之铭言:
这里的小组长似乎不太欢迎非当事人介入,
不过,大部份我皆同意,所以就借用s大的文,不再重述一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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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pinns的诸多质疑,大部份都可以直接交由小组长i大决定是否处理及作出仲裁
可以不必再争论,此处我只提供资料及一些必要澄清。
此案情况有些复杂,没留意kmt板的文章可能会看得胡里胡涂,除这板#5358所述事件起缘外,
特别针对pinns多加了一些补充,并对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作一个简报:
1.小夫曾经亦是本板禁词,後为合法用语,其缘由非pinns所指为板主所独断,
虽然没经过投票,但的确有在看板上经过讨论,板主只是采纳板友意见而已,
详细缘由已事隔二年又是另一个故事,此处省略。(尚存的纪绿在kmt#2386~2388)
2.本年2月,马英九知悉网友称他为马冏,他本人表示并不介意。2/21日板友McCain
首次在kmt板发文建议将马冏排除於禁词之列。当中亦有反对声音,
本人决议先交付板友讨论。(相关文章,敝板
#17l6US3k 及其一系列讨论串)
3.至2/23,正反双方各有意见,但大致上板友参与度并不高。板主群决定开办投票并作为
最终判定的重要指标。(
#17m0LZXU)
4.在举办投票同日(2/23),pinns首次发文对板主提出异议,及对投票表示不满,
依其言是"建议板工"(
#17m2FWN7)
5.2/24日,约12点至17点期间,pinns连续发文数篇,其文章及推文大量使用"马冏",
引起哄动及一连串针对他本人的检举。(检举推文纪录:
#17mcgAkF)
6.2/24日黄昏时段,本人知悉事件,对pinns的行为当中有不解之处,
但为免看板混乱及继续燃烧,最後决择速判(当天的判决文:
#17mJoQgS)
7.判决中,个人认为pinns的理据有合理部份,板主没理由不接纳,
查正在举办之投票亦已倾向废除马冏为禁词占大多数。不过既然投票已经在举行中
不等结果而板主迳行废止相关禁词,亦给予参与投票的板友不尊重的感觉
因此,我明言投票走势,及驳回针对他的检举,但宣告结果公布前,现行禁词仍然有效,
表明若再有人不等结果就迳行使用还未解禁但即将解禁的禁词将会受处分。
8.由判决文发出後中,亦有小部份人起哄,最後本人锁文及宣告讨论终止。
及後(20:32),pinns又为此事再发一文,此文基於第7点我认为实属无必要徒惹板上争吵
此文亦非针对我一个人,事实上,明显亦同时针对反对他或检举他的人,
如有稍为激动的板友反驳又是一场大混战,事态至此,
我已开始判定pinns的行为会造成看板上额外的事端,因此,
封锁他的文及言明请p君直接到组务反映及再讨论下去会有什麽後果"将会禁言"
(pinns之文章及本人推文:
#17mMFFfA)
9.约9时,pinns又为此事再发一文,至此,我已完全无法理解pinns的行为,既然已有警告在先
那就依先前警告正式给予五天禁言处分。(原文已备份後删除:kmt-z-18-4-5 ;
pinns水桶公告:
#17mMqark)
( 报告此至,大致上如此,简略起来还蛮多细节,请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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