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razyMarc (我是永远的在野党)
看板PoliticLaw
标题Re: [申诉] kmt板执法标准问题
时间Fri Feb 22 13:17:56 2008
我个人提出一些建议
KMT板第15条和第7条的规范目的都是个人的名誉
而第12条是公共秩序的维护
因此第15条是否应该比照第7条
由被害人检举
或他人检举被害人附议
这样会比较妥当?
禁言日数的规定方面
同样都是妨害名誉
但是轻重程度却差太多
参考刑法的公然侮辱和诽谤
是不是把处分程度调到一样比较妥当?
至於是把人身攻击的禁言日数调高到7天
或是把第15条调低和第7条一致
我觉得是可以在KMT板办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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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夫佩虎符、坐皋比者,洸洸乎干城之具也,果能授孙、吴之略耶?
峨大冠、托长绅者,昂昂乎庙堂之器也,果能建伊、皋之业耶?盗起
而不知御,民困而不知救,吏奸而不知禁,法斁而不知理,坐糜廪粟
而不知耻。观其坐高堂、骑大马、醉醇醴而饫肥鲜者,孰不巍巍乎可
畏,赫赫乎可象也!又何往而不金玉其外、败絮其中也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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