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ssuperchild (issuperchild)
看板PoliticLaw
标题[申诉] kmt版主zmcse的执法问题
时间Fri Feb 15 20:34:13 2008
不知道非本人能不能申诉
因为看相关规定好像没看到必须本人的规定
所以我鸡婆提出来申诉一下
关於此一案例
该名版友提出自己的感觉与想法
认为马英九适合去做「特务」的工作
版主即以蓄意毁谤来处理
不知特务一词
为什麽会被当作毁损他人名誉的名词
蔡依林的「特务J」、电影「小鬼特务」、「特务迷城」、影集「特务风云」
特务都是一种职业、一种角色
皆非指不名誉的工作
根据教育部的字典对特务一词的解释
本指特别任务。为日语的音译。今多指受过特殊训练,担任特种工作,如谍报、爆破等的
人。
不知道何来的毁损他人名誉的意思
况且该名版友并非直指「马英九做过特务」之类非事实的说法
而是觉得马英九「适合」特务的工作
个人觉得这个判决非常的不合理
以下附上该判决内容
主旨:
yorknunu 蓄意诽谤 禁言七天
说明:
15║蓄意诽谤║1.意图散布於众而指摘或传述足以举证具毁损║禁言七日║禁言七日║
║ ║ 他人名誉之事者之诽谤。 ║ ║ ║
║ ║2.发表不实言论,辱骂他人等行为,侵犯他人║禁言七日║禁言七日║
║ ║ 权益,妨害他人名誉,而能被举证有妨害名║ ║ ║
║ ║ 誉者。 ║ ║
犯行说明
星云法师之前叫信徒帮马英九找工作~
根据马英九的特质,有个工作可适合他--特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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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issuperchild 来自: 61.224.92.9 (02/15 2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