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enough (寻)
看板PoliticLaw
标题Re: [建议] 把 DPP 旧先移到扁板
时间Sat Nov 10 02:44:49 2007
※ 引述《hirokofan (笠原弘子 命!)》之铭言:
: ※ 引述《oodh (oodh)》之铭言:
: : 我的确是 并不重视原 但我也不厌恶它
: : 因为我不重视它 所以没必要我就删了
: : 因为我不厌恶它 所以有板友提出他很看重原 我就询问救回来的方法
: : 就是这麽简单
: 啊,早知道是这麽简单,我真後悔当初投了赞成票
要是这麽下结论
实在是太过草率了
你至少应该看前因後果吧
在没有任何证据证明他是故意之前
都只能推定他是过失删除
毕竟他自己已经先承认是他的错
而他并不是故意删除
而有人硬要阴谋化
他这个回文应该颇有赌气的性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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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20.137.96.202
※ 编辑: genough 来自: 220.137.96.202 (11/10 0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