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ledgeHammer (有我就搞定了)
看板PoliticLaw
标题Re: [申诉] KMT版主又无故删文了
时间Mon Oct 15 20:07:59 2007
※ 引述《mathbug (顶哇子 VS 哈巴子)》之铭言:
: ※ 引述《zmcse (bon ami)》之铭言:
: : 简单这样说好啦,你对longstay 有意见,就请就事论事,
: : 不要牵连其它的,不管是 〝深谋远虑〞也好,佩服也好,
: : 或者其他的都可以,
: : 就事论事有这麽难吗 ? 还是你当大家都是傻瓜呢 ?
: 这不就是老国民党恐怖的地方吗?
: 我写的文字清清楚楚
: longstay一年半前就注册了 一年半後马英九longstay
: 我觉得longstay及国民党有这种远见让我佩服
: 你硬要说我是〝思想犯〞吗? 没就事论事的是你版主耶
: 请问〝拢系假〞是禁辞吗?你用它判我水桶耶
: 另外我说你无故删我文 对於我提的证据 亲国民党版友的对话
: 你该不会像有一次找不到理由又说删错了吧
: (你老是用很忙当藉口 但是为什麽却又花那麽多心思删反对者的文呢?
: 版规不够就写下去啊 没理由乱删会是花时间写文的版友的错吗?)
如果一年半前就注册了,那他就该应小组长要求到连署版发言证实一下。
至不济,到扁版、或数字版贴个无关痛痒的新闻也行啊。
甚至,请longstay先生要求站长证明他注册超过一年半,也是一个办法。
要不然,空口白话说自己啥时注册,谁都会啊。
我也可以说,我在2002年2月27日就注册了,是吧?
但证据呢?
到有设限的版发言,不就是最好的证据?
连这点证据都提不出来,要怎麽让人相信?
证据是真的要有证据力,不是自己随口说说就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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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1.74.70.175
※ 编辑: SledgeHammer 来自: 211.74.70.175 (10/15 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