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thbug (顶哇子 VS 哈巴子)
看板PoliticLaw
标题Re: [申诉] KMT版版主两套标准
时间Sat Sep 15 05:55:41 2007
※ 引述《dannyxx (故地重游)》之铭言:
: ※ 引述《mathbug (顶哇子 VS 哈巴子)》之铭言:
: : ^^^^^^^^^^^^^^^^^^^^^^^^^^^
: : 说谎要打草稿
: : 1. 我第一次问是因为前後检举皆已处理 偏偏我的检举没被处理
: : 於是有以下第一次询问:(在推文中)
: ok 是再二 是两天中一连问了两次
: 监於的阁下的经历 其实再二跟再三没有多少差异 问题是你的态度 不是没有回答
: 而是回答了你没在听又再问 问了又要质问板主的诚信
: mathbug 第一次提问: "请问板主我的检举案处理了没?"(回答:一周内会有公布)
: mathbug 第二次提问: "版主有没有两套标准?为什麽不处理我的检举?"
: 我都还没公布 就急着一再质问板主
: 小弟上任刚好满月 亦对检举案处理状况发过四次的公开报告(每周一次)
: 阁下是否都没看到? 没看到现在就可以去翻查纪录 有看到就是明知故问了
: 希望你是前者 只是纯粹不了解的冒失 而不是故意找板主的碴
: : 在你的回答中〝一周内会有公布〞有你写的第一点说明吗?
: : 你的回答中〝一周内会有公布〞有清楚吗?
: 同上
: 我无需要对每个人一直详细解释 既然已有一周的承诺
: 就不需要对每个人都一直宣示同一件事 维持惯例一致性就好
: : 2. 我第二次问也是因为你持续不处理,却接着处理别人的检举(都是窜改名号)
: : 於是有以下第二次询问:(在推文中)
: 同一问题
: 已作解答 是阁下没去了解检举流程 不是不处理 而是你没法理解板主的处理流程
: 第一篇文我已有充份解答 现在又重申一遍:「受理案件会即时宣判罚则
: 其余不受理案件至少每周会 作一次性作公开报告」 你所检举之事列入不受理案件
: 不会即时公布 但会在七天内公布不受理原因 就是这样而已
: : 3. 为了不让问题失焦,你愿意说说看为什麽理由可以驳回吗?
: 同一问题 我需要重申多少遍? 我的作业流程就是:所有驳回案件 皆在每周
: 公开报告中作一次性说明(这是不想板面都是检举相关的公告) 提早说明并非不可
: 可是我不想因你而开先例 反正也是几天的时间
1. 你通篇就是假设mathbug(本人)知道你已经审查完毕 <- 请问你什麽时候说过?
并 不受理〝我检举的案件〞 <- 请问你什麽时候说过?有说过第二次吗?
并〝按照惯例〞受理案件即时宣布罚则 不受理案件每周皆作一次性 公开的报告
<- 请问你什麽时候说过?有说过第二次吗?
2. 身为版主,所谓〝不教而杀谓之虐〞;亦即传统社会中,管理者对於大众只有两种
互动:命令与惩罚。「我叫你做什麽,你就做什麽!」管理者对於自己的命令不需
太多解释,大众如果胆敢忤逆,立刻施以惩罚。
<- 当你没解释时,连你说〝再二〞向mathbug说明/解释,都有疑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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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同样一句话,为了不让问题失焦,你判别人窜改名号,却不受理我的检举
有没有两套标准?这个是本案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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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红衫军? 反贪腐红衫军
欲脱之罪 何患无辞? 遇马则捧
欲加之罪 何患无辞? 遇扁则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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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mathbug 来自: 123.195.39.190 (09/15 0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