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12361510 (怕冷的水鸭子 T□T)
看板PoliticLaw
标题Re: [申诉] KMT版a12361510版主於上篇的处理
时间Thu Jul 12 00:43:22 2007
※ 引述《nhnc (October Sky)》之铭言:
: ※ 引述《a12361510 (怕冷的水鸭子 T□T)》之铭言:
: : KMT版乃讨论版
: : 有对於事实意见认知不同.叙述观点不同的自由
: : 要造成蓄意毁谤的事实,必须大量密集的发言,才能成为这效果
: : 故,单次发表个人对於事实观感,又非伪造新闻,不视为蓄意毁谤
: : 不然讨论版很难存在
: : 以上
: "国民党比较热衷的是加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是加入联合国"
: 叫做"个人看法"?
: 那我今天说"民进党主张台湾是日本的一部分、杀人无罪、抢劫无罪"
: 不知道是不是也是个人看法?
: 版规或法律有哪里表示"要造成蓄意毁谤的事实,必须大量密集的发言"?
: 版关很清楚写着"2.发表不实言论",请问sati所言是否属实?
: 有任何可在法庭上有证据力的证明吗?
在国务机要费还没正式宣判前 总统也没被起诉
KMT版上一堆人用总统夫人推论说总统贪污
= = 这种个人单次认知
依造N大来说
也算是不实言论了吗? 对於事实的解读不同需要尊重
讨论版就是能够对於事实的观点不同
可以不赞同他的看法
但是若无严重蓄意伪造新闻.证据 蓄意大量抹黑 尊重他们的意见
此例一开.这样检举还能检举得完吗?
以上
望小组长明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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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谢N大的叮咛,但是我觉得已无回复的必要
其实我也不赞成S大人的言论,我偏向您的
但是我站在版主方面,需要扞卫他发表对於事实观感不同的自由
不然讨论区有什麽能看的呢?如果不能发表事实观感的不同
贴贴新闻报导不就好了????
就这样
因此上法院倒是无所谓,因为版务判决该如何上法院呢?
相信是特别经验.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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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坠落在泥土上
一想到能够化为养分滋长你
我幸福的,都快哭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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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a12361510 来自: 125.232.127.178 (07/12 0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