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scarra (还没想到)
看板PoliticLaw
标题Re: [问题] 赵建民、赵建铭、劣文
时间Fri Mar 9 00:48:41 2007
※ 引述《loser1 (我得了不上PTT会死的病)》之铭言:
: 我现在在马板水桶中。
: 基本上我骂写错名字的人混蛋是人身攻击
: 我承认,浸我水桶我也认了。板主说该篇
: 叫劣文,劣文就劣文。
: 骂写错别人姓名的是混蛋的文章叫劣文,
: 直接写错别人姓名的是不是叫诽谤? 是不
: 是更该浸水桶?
: 显然板主没有尽到板主应尽的职责啊!
马板的劣文板规与小组规定并不相符,
而在下之前被设劣文虽蒙小组长命板主申请取消,
至今仍未实现。
显然板主无意理会小组规定,执意维持并执行现行板规,
这已不是个案执行的问题,而是板规抵触组规的一般性效力问题,
还烦请小组长拨冗处理,命马板板主检讨并修正现行板规,
以免未来类似问题不断发生。感谢。
另,在下前案人身攻击部分至今仍未有判决,虽水桶时间已过,
然为求规范执行及小组认定标准之明确,仍请赐判为教,
感谢小组长的辛劳。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60.39.184.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