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amaidiot (神经病)
看板PoliticLaw
标题Re: [申诉] 马板:1.人身攻击判定不当 2.双重标准
时间Fri Feb 23 04:18:59 2007
※ 引述《Escarra (还没想到)》之铭言:
: ※ 引述《Iamaidiot (神经病)》之铭言:
: : 板主已处分此人针对您的回应文章
: 可能是我写的不够清楚,
: 此处补充说明,
: 我申诉的有两件事,
: 一是板主认定人身攻击之标准有误,
: 二是板主未依相同标准适用於同一事件,
: 板主处分对造的理由是使用禁词,且刑度较轻,
: 显然板主无意认定对造的文章同属人身攻击,
: 此即在下异议之核心所在。
: 依板主之标准,
: 亦难说明何以同讨论串中cklonger与jlve相指称「丢人现眼」又为何非属人身攻击?
: 请板主明示区隔之理由。
既然如此,麻烦板主说明处置认定的标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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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过你唷y^_^y
但是...请不要再出现在我梦里了
梦见你让我真的觉得很幸福
可是...梦里多幸福,醒来之後就多孤独
不过,还是要谢谢那段日子你给我的笑容跟谢谢你给我这场好梦
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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