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rozenblue (大雨将至)
看板PoliticLaw
标题Re: [申诉] KMT版 V版主 不当水桶
时间Wed Jan 24 18:57:59 2007
※ 引述《GPR70 (万季拉)》之铭言:
: 这可真是乱搞啊~
: 不要脸的家伙。
: 作者 Vicky1016 (蜜雪) 看板 KMT
: 标题 [公告] GPR70 妨碍看板 禁言五日
: 时间 Wed Jan 24 03:17:48 2007
: ───────────────────────────────────────
: 妨碍看板║发表以扰乱本板秩序为目的之言论。包含但不║禁言五日║禁言五日║
: ║限於蓄意挑衅、评论或比较他板、羞辱本板。
: ^^^^^^^^^^^^^^
: 作者 GPR70 (万季拉) 看板 KMT
: 标题 Re: [转录][新闻] 连家有喜/结亲家!连方瑀、陈娟 …
: 时间 Wed Jan 24 03:06:41 2007
: ───────────────────────────────────────
: 媒体可没你这种标准观念,
: 哪个政治人物婚礼的报导规模可以如此之大?
: 看看 gossip 那边一般人的反应,
: ^^^^^^^^^^^^^^^^^^^^^^^^^^^^^^
: 没人在甩你所谓的标准要求不同。
1. 请申诉人於申诉时注意用词,并请对案情多加描述而省却情绪性字眼
2. 经阅读原讨论串中Vicky1016之文章与申诉人GPR70之文章後
本人认为GPR70之行为并非如Vicky1016所声称之判决理由「评论或比较他板」所述
因其基准点乃「Vicky1016」与「gossiping版面上之其他使用者」
而非针对「KMT」与「gossiping」两个版面
3. 该「妨碍看板」规定所揭原旨应为「发表以扰乱本板秩序为目的之言论」
经查申诉人之文章亦未有此种情形,故引用此条而加以禁言五日之处分实有不妥
综合以上结论
本人建议应请Vicky1016立即撤回此禁言处分
frozenbl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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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的话语虽然有许多个
最後总是不知何时的"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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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17.57.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