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aligent (我要吃澎湖海鲜)
看板PoliticLaw
标题Re: [续申诉] 扁版主taligent 乱判
时间Wed Nov 29 01:38:59 2006
※ 引述《jma306 (西八辣)》之铭言:
: 我怀疑小组长有看懂意思吗?
: 挑论区的版规和公告是版友要尊重遵循的
: 检举文标题与内容违反先前公告,已属无效
之前板主群曾就检举文如何认定格式正确与否进行讨论
所有板主最後都同意 只要是用 [检举] 当标记的检举文
就不得推嘘或回应 因为检举处理办法第7条的精神就是为了让检举处理流程不受干扰
如果任一使用者都可以自己认定某一检举文不适格 直接推嘘或回应
都可能会造成板面充斥相关回应 所以当时板主群才一致同意
无论检举文是否受理 格式是否正确 只要性质为检举文
非检举人、被检举人或双方指定之证人 就不可以参与检举文讨论串之任何一篇
: 我推文转录公告标题通知他公告的位置,反遭池鱼之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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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1.20.51.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