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uckmass (suckma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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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申诉] 国民党党版版主使用媒体恶意扭曲入人於 …
时间Mon Nov 27 04:15:08 2006
※ 引述《CSIL (CSIL)》之铭言:
: ※ 引述《bordergogo (完成论文考上教甄)》之铭言:
: : 组长您好:
: : ● 11 KMT 政党 ◎=== 纽时 讥扁 「特威德老大」 47 Vicky1016/zmcse
: : 这是目前2006/11/26晚间9点50分左右,该版使用之标题。
: : 所谓特威德老大经查证,乃是联合报恶意扭曲纽约时报的
: : 译文而来,然该版版主却以此做为该版版标,成为媒体恶意扭
: : 曲的背书者代言者,敦请政治类组的组长们能加以纠正此种恶
: : 意扭曲的行为,请该版版主群能改掉这样的版标。
: : p.s联合报恶意扭曲的证据可以在媒抗版的FIREFROG网友的文章中找到:)
: : bordergogo 敬上
: 关於站方申诉规则,敬请组长卓参:
: 第十条(违规行为检举权人)
: 第六条所订各项违规行为中,除涉及特定个人权利,须由权利人自行提出
: 或授权提出外,任何使用者皆得向认定权人提出检举。
: 依据上述规定,关於「涉及特定个人权利」的违规事项,必须要权利人才能提出。
: 任何使用者都能提出检举的,是指「不涉及特定个人权利」的违规事项,若针对板
: 主行为,例如对於言论管制、废文认定等适用於不特定使用者的规定等等。
: 回到国民党板板标这里,首先,「引用媒体报导」(不论何人引用)本身是否应被实
: 质审查,恐须先厘清。既然是外电翻译,在该外电表达国内媒体翻译不实,或国内媒
: 体自己承认翻译错误之前,任何一个使用者可不可以用自己的翻译,去否定别人引用
: 媒体的权利,这点敬请板主慎酌,尤其该使用者自己承认是属於立场对立阵营(详见
: 检举人於该板推文)。另外,就本文而言,我记得纽时是有授权联合报系翻译,如果
: 授权人自己都未出面表示被授权人的翻译有误,其余人有何立场进行审查?
: 再来,即便认为「引用媒体报导」可以审查,则会因「翻译错误」而权利受损的是被
: 报导的人物(在本案即为陈水扁),依照上述站方申诉规则,此非其他使用者能检举
: 事项。站方制订此项规则之理由其实很简单,如果使用者可因自己支持的政治人物被
: 攻击,即可转为「自己权利受损」而提出申诉,则政治类看板恐怕「永无宁日」。原
: 因为何,组长应该很清楚。
: 以上关於站方申诉规则分析,敬请组长卓参。另外附带报告,即便是现实法令,关於
: 诽谤之民刑事责任,也都是必须由被诽谤的人提出告诉或诉讼,方为适格,代表站方
: 的申诉规定,是与现实法令契合的。
1.民事诉讼才有当事人适格的概念
刑事诉讼 就算是非被害人 只要是非告诉乃论之罪
一样可以向法院提出告诉
适不适格 乃民事诉讼制度考量 目的在诉讼资源有限性等
ptt站务毋庸考量此点
2.本案所涉及之权利是否仅只於陈水扁一人非可仅用狭义
之法律观点来看 毕竟bbs是个公共空间
版的标题如果因为版主疏失纯属造谣
不仅影响的是一个版管理的公正客观性 也影响了使用者的权利
在此 对版的标题影响的权利范围 宁愿采广义的认定
如果说
对政治人物的不实造谣 仅政治人物 才可以申诉或检举
那无异变相 鼓励 以不实造谣的方式来 攻击立场不一致对手
3.检举申诉 要的 最多 也只是请版主改个标题 或请他要善尽查证义务
拿诉讼法的观点 用在这里 有点言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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