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llk (天气好热啊)
看板PoliticLaw
标题Re: [申诉] 扁版taligent莫须有罪名浸我水桶
时间Sat Nov 25 11:13:28 2006
※ 引述《Majestic (Be wise)》之铭言:
: 我是代理I组长的Majestic群组长
: 看完一连串版主与使用者的争议後,我做一些结论
: 1. 对於使用者发文版主认定为劣文或废文,版主应立即备份至内资料夹
: ,之後再设公告,最後才设水桶; 如同执法者必先收集证据,宣判後再
: 将犯人发监服刑。 在此案例中,版主从allpost版转文举证,此证之证据力
: 强弱尚有待商确,而taligent版主也未能举出使用者tllk之文章被其他
: 版主删去之证据,由此可知,版主在执行其权力时过程出现瑕疵。 此一连串
: 争议最大的问题症结也在於此。
: 2. 连续废文之部份,版主taligent引用版规主观认定,唯taligent版主认定
: tllk两篇文章是否足以构成连续废文,又多少篇废文、时间间隔多久才算符合
: 版规中"连续"的定义,组长不做评论,但基於ptt各版的自治权,组长尊重
: 各版版规与版主在合乎版规下职权行使。
所谓的连续篇数如果是2篇,我能接受这种说法,毕竟是复数啊。
但是如果两篇时间超过1天,甚至在之前已有其他版主处理过该天的违规文章时,
我不认为我打的第一篇所谓的废文有达到这种程度,因为有其他版主过滤过了。
而taligent对我极不友善的处置,可以从本版这个系列
1153 1/09 tllk R: [申诉] 扁版taligent栽赃水桶
去看,因为废文认定是版主权限,他主观爱怎麽认定就随他,但是时间是客观的,
拿相隔很久篇数的文章说是连续犯,这实在是很难让人信服。
: 3. tllk提及其自行删除文章,且taligent也认定tllk发文不当,两者均显示tllk
: 在发表的部份文章上有瑕疵。
: To taligent: 身为版主行使职权时应该小心谨慎,请与其他版主好好的沟通协调
: To tllk: ptt修改文章只需要一键即可进入文章修改,以後请小心您的言论,轻
: 易地删除自己的文章就像未经思考就说出的话。 发文之前,请三思。
: 基於以上,请taligent减少对tllk水桶之期限。
: 群组长 Majestic
感谢您的处理,不过我要提醒一件事,扁版就算把自己文章用edit修改也没用,
因为我曾自己修改不当签名档後依旧被罚,所以从那次後我都用砍文处理。
2593 7/28 tllk □ [申诉] 扁版taligent滥权
p.s taligent最近似乎没上ptt,可以请其他扁版版主改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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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34.254.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