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aligent (我要吃澎湖海鲜)
看板PoliticLaw
标题Re: [建议] 关於扁板的疯狂嘘文条款
时间Sat Nov 11 13:48:31 2006
※ 引述《sym30 (看热闹...)》之铭言:
: 口说无凭,
: 有没有证据可以拿出来看一下?
: 这里可不比国会殿堂,
: 随便乱指控都不需要证据证明的。
为什麽有人那麽爱自 high
一堆判例还在板上不去看就跑来这里放话?
为什麽连疯狂嘘文成立要件是嘘文内容相同且重复达三次都没搞清楚
只要不合他的意就是无聊的板规?
为什麽这种自以为是太上板主的使用者总是不断出现
还天真地以为不要明指是谁就可以骂人无耻而不用负法律责任?
大家习惯就好
不用在意 XD
: ※ 引述《snowrain (无心之偿有心兹勤)》之铭言:
: : 之前某个板主自己就不遵守疯狂嘘文条款
: : 对跟自己不同意见的文章动用板主特权狂嘘
: : 还大言不惭地说自己并没有触犯什麽规定
: : 原来扁板明明就有跟嘘文相关的废文规定
: : 当板主自己都不能遵守板规时:
: : 1.是不是该废除这条无聊的板规?
: : 2.是不是该解职这种无耻的板主?
: : 二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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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幅六两,中幅四两,小幅二两。书条对联各一两。扇子斗方五钱。
凡送礼物食物,总不如白银为妙。公之所送,未必弟之所好也。
送现银则中心喜乐,书画皆佳。礼物既属纠缠,赊欠尤为赖帐。
年老神倦,不能陪诸君子作无益语言也。』
---- 郑板桥润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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