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zmcse (bon ami)
看板PoliticLaw
标题Re: [申诉] KMT版因浸不了版主水桶就合法了
时间Sat Oct 14 08:58:24 2006
※ 引述《Iamaidiot (神经病)》之铭言:
[恕删]
: : (即若 B版主违反版规时, A版主可依版规处罚 B版主, B版主必须尊重)
: : 纳入 KMT 新版规的内容
: 一 我没有要求"这一次KMT板板主们一定得对V板主补处罚",我关心的是两件事:
: 1 贵板板规对於窜改名号的罚则到底是什麽???为何V板主说的跟置底板规不同???
: 麻烦尽速厘清免得让使用者感到混淆
: 2 请板主们搞清楚:
: 板主不是没有讨论权,但绝不可以带头犯规
: 在本板的讨论中V板主对此事不以为意的态度令人非常难以认同
: 我不希望日後V板主在贵板再作出这种事
许多事情都是案例来形成的,
之前找不到类似的案例,既然小组长这麽指示,
将来 KMT 就会朝这方向走。
之前就本版工的观点而言,每个版工都是独立的个体,
有认同作法时,自会跳出来作某些辩护,
但不同意见时,不是很严重时,宁可保持沉默。
可能打字速度的关系,越来越不喜欢打笔战。
发觉浪费好多时间。
: 二 当板主针对与看板板务无关的主题发言时,板主的身分仅是一个看板使用者而已
: 本组并没有因为ID被挂在板主名单里就可以肆无忌惮打嘴炮这回事
: 板主仅在两个时机能享有与一般使用者不同的权利
: 1 在看板里执行板主功能时
: 2 在本板及小组板主专用板发言或参与小组事务时
: 在其他时候,板主在自己看板犯规也是要照罚的
: 固然板主无法将同僚浸水,但若同僚不服处置...你们可以要求组务协助
知道,既然有这样的指示,将来就朝这样做。
之前曾经自己想过,假设我犯规,也就是几天不贴文而已,
一直想将这个概念跟同侪分享,
可是一直没说出来,
当然现在说出来,有些马後炮,
但是我想说的是,退一步海阔天空,
有时候,版工也不一定要非当不可。
: 四 再次强调:
: 这次罚不罚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告诉我日後有类似事件时你们要怎麽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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