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uilmas1 (品味寂寞入迷中)
看板PoliticLaw
标题Re: [申诉] kmt版版主执法问题
时间Sun Sep 17 15:08:19 2006
※ 引述《mathbug (buggy)》之铭言:
: 对於本人在kmt板编号16730 □ 请不要开坦克车进台北!
: 的推文 推 mathbug:被迫害妄想症应该有药医
: 被判人身攻击一事提出质疑
: 文章中作者说明军队用坦克载兵进台北开枪屠杀之类文字
: 任何正常人都知道这有夸张、被迫害妄想症的倾向
: 我好意提醒当事人与後来阅读该文的人:
: 任何"用坦克载兵进台北开枪屠杀”想法 = 被迫害妄想症, 还好有药医
: 竟然被判人身攻击
: (我根本没有攻击任何人的意思,攻击应该是脑残之类的文字吧)
: 请u版主说明
(1)
"被迫害妄想症
应该有药医"
应该不等於
"被迫害妄想症,
还好有药医"
所以申覆理由可请小组长再协助认定
因为 "应该有药医" 一词包含 "有药医" 和 "有可能无药医" 两种状况
"还好有药医" 一词则表示已经确定有药医了, 所以可以说还好松了一口气
而所影射的无药医系当初判决认定为人身攻击的状况
(2)
不过仍然感谢提出申覆 昨天处理这篇时
没有非常仔细阅读 刚刚仔细阅读一下
"用坦克载兵进台北开枪屠杀"
本身即为 qppq 网友所造之不实的造谣
而且对像应该系指非民进党所能掌控的军方用坦克载兵进台北
但似乎除正常坦克部队移防外
目前还找不到用坦克载兵进台北的消息
而且 调出 qppq 系列文章, 反串文居多
由於此案系另一位网友提出检举
qppq 无法证明自己会感受到自己被攻击
本版会另着手进行修改版规, 会考虑将
"若由另一位网友提出检举, 须由被攻击网友覆议" 一项
纳为版规, 要被攻击网友在判决公告下推文覆议始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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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
1
2 9/13 qppq □ [转录][超干] 小孩子是无辜的
2
2 9/14 qppq
□ 请不要开坦克车进台北!
3
6 9/14 qppq □ 国民党万岁
4
4 9/14 qppq R: [心得] 果然 说出来了!
5
5 9/15 qppq R: [心得] 施明德说只要流一滴血就要阿扁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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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5.228.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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