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ttt (土矣 足易 足易)
看板PoliticLaw
标题Re: [申诉] 扁板 板主无故删 我的文章
时间Sat Aug 19 02:55:49 2006
第一个判决非我所判 因此我只处理第二个判决的部分
倘若你认为第一个判决有误
是否应该直接至组务进行申诉
还是到别板找人代转并开分身?
我完全不在意你第一个水桶原因为何
但你被水桶後的行为 我很确认你是步骤有误的
如果不处理开分身之行为
那以後使用者在申诉期间 (无论申诉是否合理)
是否就可以无限开分身? 是否就可以一转再转? 一PO再PO?
故对於开分身之判决本人认为并无疑问
以上
※ 引述《neontuer (950324 0815 觉醒)》之铭言:
: ※ 引述《ittt (土矣 足易 足易)》之铭言:
: : 第二次是我判的 所以我简单说判决根据
: : 1.水桶期间开分身 因此文章删除
: : 2.同样文章公告删除後重新发文 为不服判决
: : 以上两点皆可视该文为闹版之劣文 但是仅以删除处理
: :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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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问 第一个理由
: 驸马 就浸三天 水桶成立吗??? 驸马是别名
: 请问 第二个理由
: 删除文章中 有任何违反版规吗
: 先无故删我文章 在前 说我不服判决在後
: 阿扁的支持者 素质真的这麽烂
: 要我如何不相信 一些谣言呢
: 套一个 外国皇帝 所说的话
: 你们是 良心黑了 还是被狗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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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烦请 组务判定
: 我相信 司法院跟此版 都不是 民进党开的 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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