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instean (台北捷运世界一流)
看板PoliticLaw
标题Re: [申诉] 马英九板版主einstean判决不公
时间Sat Aug 5 18:13:54 2006
※ 引述《hirokofan (笠原弘子 命!)》之铭言:
: 我觉得奇怪的是,即使小侠女没有问题,
: 那把「小侠女」打成「小虾女」是否不需处分?
看起来"虾"应该是没有贬抑之意...
当然如果他打成"瞎"的话我一定开罚...
: 如果说陈金「锋」不小心打错成陈金「峰」,
: 一般人睁眼闭眼就算了,但是打成陈金「疯」的时候就应该处理了吧
: 就如马版上最新的一个判例,一堆人(包括e版副)都把金恒「炜」
: 弄成金恒「伟」,我相信这还不太需要在意,但若有人改成金恒「痿」就太超过了
: 还是说以後我在ma19版可以不小心打成「洨」马哥?
是"恒"还是"恒"?难道是两者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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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我只是个人鱼.....
无法跟王子结合,我...我的命运就是化成泡影而死去。
辛蒂公主是个好女孩,祝你们永远幸福!
还有一件事就是....
偶尔...也请想想我.....
A.I. Lo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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