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instean (台北捷运世界一流)
看板PoliticLaw
标题Re: [申诉] 马英九板版主einstean判决不公
时间Sat Aug 5 17:14:14 2006
※ 引述《Iamaidiot (神经病)》之铭言:
: : 该板友的解释如下:
: : "基本上我是根据原po贴的"小侠女"去推文的 并非自创"小虾女"来讲周小姐.
: : 而板规的说法是"必须用政治人物的本名 或广为人知的名称"
: ^^^^^^^^^^^^^^^^^^^^^^^^^^^^^^^^^^^^^^^^^^^^^^^^^^^^^^^^
: : 但小侠女本来既非她的本名或广为人知的名称
: ^^^^^^^^^^^^^^^^^^^^^^^^^^^^^^^^^^^^^^^^^^^
: : 那麽我不小心打成小虾女 自然也就没有什麽改不改名的问题"
: : 至於该板友在推文中所说的话,并无法得知他是"蓄意"还是"不小心"改名。
: : 基於板上满多人打错政治人物的名字,因此我只是请他於打字时多多注意。
: : 如果组务认为该板友是在说谎,我愿意更改此次判决。
: To einstean板主;
: 对方都已在信件中跟你承认自己违反板规了,还有什麽问题吗???
: 麻烦重看以下两行後依照板规处理,谢谢
: 而板规的说法是"必须用政治人物的本名 或广为人知的名称"
: 但小侠女本来既非她的本名或广为人知的名称
是这样子的...
该文的签名档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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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小侠女----
周玉蔻的部落格
无名 http://www.wretch.cc/blog/taipeicoco
联合新闻网 http://city.udn.com/v1/blog/index.jsp?uid=taipeicoco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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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03.73.237.219
SD板友的推文如下:
1F:推 SD:小虾女你好 情人节有去哪里嗯哼吗 59.124.41.120 08/01 14:19
我判断他应该是将"小侠女"误打成"小虾女",至於称周玉蔻为"小侠女"这部份,
既然原po的签名档都已经在使用,而且"小侠女"并无贬抑之意,我对此可以接受。
如果组务无法接受此项裁量,我愿意更改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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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我只是个人鱼.....
无法跟王子结合,我...我的命运就是化成泡影而死去。
辛蒂公主是个好女孩,祝你们永远幸福!
还有一件事就是....
偶尔...也请想想我.....
A.I. Lo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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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28.65.85
※ 编辑: einstean 来自: 61.228.65.85 (08/05 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