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emrock (semrock)
看板PoliticLaw
标题[申诉] 马英九板版主einstean判决不公
时间Sat Aug 5 15:10:11 2006
申诉人: semrock
申诉对象: ma19 板主 einstean
申诉事由: 不按照板规、判决偏颇、明显袒护特定使用者
相关证据:
本人於8月1号检举 帐号 SD 改政治人物的名字
下面是检举内容
检举理由:违反板规第6条。
检举证据:3810
违规内容:小虾女你好 情人节有去哪里嗯哼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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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12.102.128
推 SD:抱歉 那不是名字. 59.124.41.120 08/01 15:20
→ SD:也不是广为人知的小名. 59.124.41.120 08/01 15:21
→ SD:而且第六条好像并没写不能改名吧XD 59.124.41.120 08/01 15:22
推 kosaku:提及政治人物时请使用其全名 218.160.177.59 08/01 20:12
→ kosaku:别再硬拗了 218.160.177.59 08/01 20:13
→ kosaku:很难看 218.160.177.59 08/01 20:13
→ SD:名字是原PO自己填的咧?我是沿用喔~ 61.229.191.227 08/01 21:10
推 kosaku:原PO明明是用小侠女...别再公然说谎硬拗了 218.160.177.59 08/01 21:12
→ kosaku:很难看 218.160.177.59 08/01 21:14
→ SD:我是修改原PO所使用的"政治人号称号",错了吗? 61.229.191.227 08/01 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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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osaku:一切由版主决定吧,反正证据都在没被砍 218.160.177.59 08/01 21:25
End
其中SD已在'第一时间'承认修改原PO所使用的"政治人号称号"
其後SD寄给E版主的信却说是自己不小心打错,SD明显在这件事上说谎,
而E版主却相信他的说法,这让人无法接受,如果SD一开始的辩白是说他
不小心打错,那E版主这次的判决我绝无异议,但SD一开始即表明故意修改,
这在上文即可清楚看到.
E版主认为他不小心打错,所采用的证据为SD写的信,本人在判决後,曾发文
提醒E版主SD在他的推文中,已表明非故意打错,但E版主却不解释未何他不采用
SD的推文解释,而采用SD私下寄给他的信的解释,即快速结案收录,本人
实在无法接受这样的偏颇,既在马版得不到相关解释,只好寻求组务的帮忙,烦请
组务费心.
相关资料在马版 3804, 3810, 3885
z->20->26-32
谢组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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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09.112.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