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amaidiot (神经病)
看板PoliticLaw
标题Re: [申诉] taligent版主将中华民国=台湾,逻辑有 …
时间Fri Aug 4 09:06:08 2006
※ 引述《tllk (天气好热啊)》之铭言:
: 我国最高法为宪法,不论taligent再怎麽不爽,他依旧是现行必须遵守的宪法,
: 我国名称叫做"中华民国"
: 台湾省为中华民国之一部分,这不是taligent他爽怎麽改就怎麽改的问题。
: 再者,现行中华民国护照加注台湾,表示中华民国改称台湾了吗?
: 并没有,也就是taligent不能依据这种非法律、宪法的解释来曲解
: 中华民国=台湾这样的等式,这根本不成立。
: 想要把台湾变成国名,请去改宪法,或是发动革命推翻政府,只有这两条路
: ,请问taligent你办到哪一点了?
: 如果没有,为什麽你会认为台湾是国名????
: 补上他最新的公告
: 作者 taligent (我要吃澎湖海鲜) 看板 a-bian
: 标题 [公告] 『台湾』比照国名不得改名
: 时间 Thu Aug 3 11:34:54 2006
: ───────────────────────────────────────
: 本公告用以补充说明置底板规的改名条款
: 目前中华民国护照已经加注『台湾』
: 且许多国际媒体或外国政府在提到中华民国时都是称为台湾
: 故台湾比照中华民国
: 适用置底板规公告的改名条款
taligent板主已遵照您上篇申诉的建议改板规,此事就此终结
此外再度重申:组务板不是给各位讨论政治问题的地方,请勿继续这类离题争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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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过你唷y^_^y
但是...请不要再出现在我梦里了
梦见你让我真的觉得很幸福
可是...梦里多幸福,醒来之後就多孤独
不过,还是要谢谢那段日子你给我的笑容跟谢谢你给我这场好梦
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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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59.115.83.170
※ 编辑: Iamaidiot 来自: 59.115.83.170 (08/04 0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