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llk (天气好热啊)
看板PoliticLaw
标题[申诉] taligent版主将中华民国=台湾,逻辑有问题
时间Thu Aug 3 11:57:27 2006
我国最高法为宪法,不论taligent再怎麽不爽,他依旧是现行必须遵守的宪法,
我国名称叫做"中华民国"
台湾省为中华民国之一部分,这不是taligent他爽怎麽改就怎麽改的问题。
再者,现行中华民国护照加注台湾,表示中华民国改称台湾了吗?
并没有,也就是taligent不能依据这种非法律、宪法的解释来曲解
中华民国=台湾这样的等式,这根本不成立。
想要把台湾变成国名,请去改宪法,或是发动革命推翻政府,只有这两条路
,请问taligent你办到哪一点了?
如果没有,为什麽你会认为台湾是国名????
补上他最新的公告
作者 taligent (我要吃澎湖海鲜) 看板 a-bian
标题 [公告] 『台湾』比照国名不得改名
时间 Thu Aug 3 11:34:54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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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用以补充说明置底板规的改名条款
目前中华民国护照已经加注『台湾』
且许多国际媒体或外国政府在提到中华民国时都是称为台湾
故台湾比照中华民国
适用置底板规公告的改名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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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0.243.15.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