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etteland ()
看板PoliticLaw
标题Re: [申诉] ma19试阅einstean版滥权
时间Thu Jul 27 06:54:53 2006
※ 引述《Iamaidiot (神经病)》之铭言:
: 推 ginshop:你取艺名啦? 218.167.186.128 07/24 12:26
: 推 wetteland:楼上那为对人不对事的仁兄,看来推理能力 220.133.8.80 07/24 21:52
: → wetteland:很糟,脑海内只充斥着想将人贴标签的想法 220.133.8.80 07/24 21:53
: → wetteland:常修是常修,我是我,我跟他文章都很多 220.133.8.80 07/24 21:54
: → wetteland:多看几篇应该就知道我们不同人 220.133.8.80 07/24 21:55
: → wetteland:再者,文中照片摄於1992,阁下认为当时的 220.133.8.80 07/24 21:56
: → wetteland:我,有那个能力在台北拍东和禅寺吗??? 220.133.8.80 07/24 21:56
: → wetteland:由此可见,某人已经被意识型态冲昏头 220.133.8.80 07/24 21:57
: → wetteland:逢我必反而丧失最基本的推理能力 220.133.8.80 07/24 21:58
: → wetteland:不由得令人觉得可笑又感慨 220.133.8.80 07/24 21:58
: 因找不到原文,ginshop的推文据组务的推断应该是在讽刺wetteland转录文章里的具名
: 而wetteland的推文很明显是在针对ginshop做反击
: 双方都已进入对人不对事的状态,但并未太严重地互相攻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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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说两者情节相似,只是考虑到wetteland在马板的种种纪录...
: 组务对einstean板主给予wetteland较重处罚的考量不会有太大异议
明明不算人身攻击,
你姑息e板这种严重双重标准之行为,
较重处罚的考量不会有太大异议????
我没人身攻击还因此被永久水桶,
这只是「较重处罚」而已?
小组长不要因为g是你好友,
就作出这种可笑的决策。
你既然已经说这「未太严重地互相攻讦」
那e的处置跟本不成立。
wetteland在马板的种种纪录,
我重新出来後有啥在马板的种种纪录?
小组长已经预设立场,
显属严重不当。
: ...但若板主连这样的言论都要给予已有警告计点意味的处置
连你自己都认为不妥,
而且这样已经直接侵犯本人权益,
小组长只为了维持皇城内的和气,
宁愿牺牲其他人权益,
令人心寒。
: 组务必须在这边重申已数次公开或私下说过的话:
: 麻烦板主群为贵板即将到来的检举潮做好准备
: 越严的执法标准及越细的板规罚则越会压缩板主所能拿捏的弹性空间
: 届时光是使用者要求标准一致化的的声浪就会浪费掉贵板板主们不少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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惟愿公平如大水滚滚,使公义如江河滔滔。 阿摩司书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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