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ing1 (ccc)
看板PoliticLaw
标题Re: [申诉]扁版f版主乱判
时间Sat Jul 15 17:27:45 2006
※ 引述《king1 (ccc)》之铭言:
: ※ 引述《frozenblue (大雨将至)》之铭言:
: : 此件於申诉之前
: : 似应先向组务方面说明为何不解水桶,而迳自使用分身发言
: : 难道说是三位版主有收到你的请求而故意拖延时间,侵害你的发言权利?
: : 如果不是这样,则依扁版解除水桶的机制看来
: : 则该人应视同仍在水桶中,因事实上该ID也确实还在水桶之中而尚未解除
: : 且根据申诉人本身所陈诉的事实,他并不是在不知本身水桶未解的情况下使用分身的
: : 故当然可以视为故意使用分身发言
: : 本件回覆至此
: : frozenblue
: 不解水桶原因在於我跟你们理念不合
: 不想浪费时间寄信要求
: 不代表我就是要分身闹版~不代表我就是要故意分身发言...
: 另~如果我要故意分身~我何必等到7/15?.
: 闹版?我只不过质疑~同样的情型下~为合判决完全不同
: 同样都是指定楼层
: 一个说人记者~被警告
: 一个用原po说的小白
: 说他不也是成员之一..被水桶
: 也请大家去看看本版2413小组长当时回的文吧
: 很明显~这两次~因为立场不同~而有不同结果~
: 另外~我想请问一下
: 版规中或站规中有提到
: 水桶到期不解~视同水桶期间吗?
: 版规中有禁分身吗?
: 版规只禁水桶期机间之分身
: 如果版规中没有水桶到期不解~视同水桶期间这一条
: 那你依啥法判我水桶期间分身.?
: 判决总该有个法源依据吧
: 你这样还适任版主吗?
另
就算依扁版版规~真的有水桶不解~照算水桶期间好了
分身~原id水桶时间加长一倍
我不知你是依那条~判两个月?.加长一倍~顶多六天....
管版完全不用照规矩?
没有规定的就依自己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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