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zbali (连署)
看板PoliticLaw
标题标题 [公告] zbali水桶三天
时间Fri Jun 30 21:16:45 20
无视於公告之发文注意事项
本人一向很注意公告的发文注意事项
自认没有违规
该文章讨论版主无理删文举动,也自认无违规。
该版主却一律删除,
既已遭无理删除,就不是张贴重复文章,
何来闹版之说呢 ?
我倒怀疑版主闹版。
证据一
标题 [公告] zbali水桶三天
时间 Fri Jun 30 21:12:56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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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视於公告之发文注意事项
张贴重复文章闹版
水桶三天
证据二*[m 前一篇
作者: zbali (连署) 站内: a-bian
标题: 麻烦版主不要任意删文好吗 ?
时间: Fri Jun 30 21:05:21 2006
麻烦版主不要任意删文好吗 ?
请多读一些着作权的法律文章,
其是着作权法关於合理使用范围的第四十四条到六十五条。
关於「揭载於新闻纸、杂志或网路上有关政治、经济或社会上时事问题之论述,得由其他
新闻纸、杂志转载或由广播或电视公开播送,或於网路上公开传输。但经注明不许转载、
公开播送或公开传输者,不在此限。」这一段,所指的是全文的「转载」、「公开播送」
、「公开传输」,而不是部分摘录的「合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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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216.92.187
※ 编辑: zbali 来自: 61.216.92.187 (06/30 2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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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zbali 来自: 61.216.92.187 (06/30 21:28)
※ 编辑: zbali 来自: 61.216.92.187 (06/30 2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