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nowrain (无心之偿有心兹勤)
看板PoliticLaw
标题Re: [申诉] 扁板t板主公然偏颇裁断
时间Wed May 24 13:44:17 2006
※ 引述《taligent (我要吃澎湖海鲜)》之铭言:
: ※ 引述《snowrain (无心之偿有心兹勤)》之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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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上所标
: : 我当然有理由认为自己也是被检举的一员
: 标题已经写明『滥用检举机制』
: 在 yisdl 提出检举之前 你没有提出任何一篇检举文
: 怎麽可能是在检举你?
文中提到我 为什麽我不可以作出回应?
不要玩文字游戏 我早已经说明
yisdl暗示过multi-id的可能性
所以我有理由认为他在检举我
尽管从头到尾就只有我一个id
: : 上面这段话真的纯粹是一种胡闹
: : 我从来就没听说过
: : 不同的情况分别警告这种事
: 照你这种逻辑 板规又何必明白列出不同程度的违规所给予的处分?
: 通通第一次警告 第二次水桶一天不就好了?
哈 是这样吗? 那为何常看到水桶三天 追加三天成水桶六天
为什麽不都先警告 再三天 再警告 再三天
明明就是对不同的人不同的标准 不要再学杜部长硬凹了 好吗!!!???
: : 触犯板规先警告後罚 不是如此吗?
: : 然则我被浸三天的情事 完全有理由吃警告
: : 你这算什麽双重标准? 完全无法达到自清目的
: 板规中检举文规定写得非常清楚明白
: 非检举人、被检举人或是双方指定之证人禁止对检举文讨论串做任何回应
: 违反这项就是水桶三天 从以前到现在违反这一条的人没有一个不是直接水桶
: 凭什麽你可以例外?
: 对人不对事只要没有直接点明其他使用者的 id 初犯就是警告一次
: 凭什麽 yisdl 要被特别对待?
: 跟你自己有关的就要求先警告一次 跟你自己无关的就要直接水桶
: 这才是双重标准吧!
前面已经说明 我是被对方检举指涉者 根本没触犯板规 你要硬凹随你
y犯的三案也一样 明明就不应该只有水桶一天 你要硬凹妄纵 我能怎样?
反正水桶就三天 你却要因为自己的偏颇态度而赔上公信力 自己去检讨吧!
ps.yisdl又被检举"造谣"了 大概又是"警告"一支 我都可以当预言家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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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62.133.223
※ 编辑: snowrain 来自: 61.62.133.223 (05/24 1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