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rtpoet (灵魂之舞)
看板PoliticLaw
标题Re: [申诉] 扁版版主taligent不当水桶
时间Mon May 22 12:20:23 2006
※ 引述《Iamaidiot (神经病)》之铭言:
: 扁板已有多次这类判例
: 且使用者在发言前本就有搞清看板文化及规定之义务
: 组务不介入该申诉,如有异议请向群组长申诉
本人发言前已相当谨慎查阅版规置底处所有文字
并未发觉有触犯版规之虞才予推文发言
如此仍要受到水桶处置
对看板使用者未免过於严苛
而我又非24小时於版上留置之使用者
平均两三天上一次扁版
小组长所谓"多次这类判例"
本人却一次也没看到
难以明白的是
何以完全依照版规发文
仍要遭受水桶处置?
三天水桶并不严重
我主要要求版规在撰写上能够更为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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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使用者於板规未注明部分仍要受到水桶处置
如果连这样的申诉都不足以让小组长介入
那麽对使用者的权益是否太过漠视?
至於群组长
本人不会去申诉
如果从版主到小组长都不认为版规需要有清楚的规范
那麽想来我也没有过度热心之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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