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aligent (我要吃澎湖海鲜)
看板PoliticLaw
标题Re: [申诉] 对扁版版主的判决有意见
时间Wed May 17 09:26:42 2006
※ 引述《compress (!!)》之铭言:
: ※ 引述《mstory (m的故事)》之铭言:
: : 你还在强辩,真是难看啊
: : 推 iamsosorry:台湾就是上面几楼那种泛蓝在扯後腿 218.161.118.41 05/16 07:0
: 还是对t版大判决有点疑问
: 上面i兄这种攻击群体式的推文
: 只要原推文里有泛篮支持者觉得被攻击
: 然後提出检举理应就要依版规惯例处理吧
: 可是t版大居然没有立刻处理
: 还给於相当的答辩时间
对人不对事并没有给答辩时间,如果您仔细看做出不受理检举的判定,
原因是无法判断推文针对谁,而不是『对人不对事不成立』。
: 相较
: 嘘 AAAngie:在台湾的倭奴真是多
: 这种也算是群体攻击式嘘文
: 但版主却是立刻判他人身攻击三天水桶
: 如果仅依扯後腿和倭奴两词来看
: 确实倭奴两字看来让人比较不舒服
倭奴两个字是否让人比较不舒服无关。目前的管理原则是未明确点名的
对人不对事警告一次,再犯就水桶三天;上面所举的这行推文是对原po
的人身攻击(并未严重到群体攻击),所以直接水桶。
另外对於称呼别人为扁迷或马迷,a-bian板都不欢迎,初犯警告一次,
再犯就水桶,所以如果您看到有人称呼别人为扁迷或马迷而板主未看到
没有处理,请提出检举或发 mail 提醒皆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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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1.20.51.132
※ 编辑: taligent 来自: 211.20.51.132 (05/17 0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