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ttt (土矣 足易 足易)
看板PoliticLaw
标题Re: [申诉] 扁版主场优势 - 造谣处理原则
时间Tue Apr 11 20:24:52 2006
※ 引述《zbali (bali)》之铭言:
: ※ 引述《ittt (土矣 足易 足易)》之铭言:
: : 板主不需要去举证引文是否错误
: : 被检举的是你
: : 因此是你必须举证
: 一、举证责任的概念和负担
: 举证责任是指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 谁主张,谁就要负举证责任阿
: 检举人主张该文是谣言,
: 则检举人须先提出举证,证明该文确实是谣言,这检举才能受理吧。
: 被检举人就该举证负责提出反证。
没错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所以 引用该网路文章的当事人 是否该负起举证责任?
证明自己所引用文章并非虚构?
: : (谁该负举证责任你该懂吧?)
: 该念一念法学绪论啦,
: : 孤证并不算完整的证据
: : 因此我才会要求你提出其他证明
: : 我之所以不接受网路文章的原因很简单
: : 就如同你说的 大家都在转贴
: : 贴到假消息都变成真的了
: : 所以我才要求你找出有"公信力"的证据
: 希望往後检举都能比照这种标准
: : 但是你有去找吗?
: 这需要去找吗?
: 首先那则是不是谣言都无法证实?
: 其次就算造谣,也不是我蓄意造的谣,
你引用了谣言 同时没有着明其真伪
意图使其他板友被误导
也同样算是造谣
: : 发了这麽多篇 却没时间回覆我的公告
: : 只能怪你自己了 :)
: 这怎麽不怪阁下呢 ? ︿︿
: ! 不就是结案的符号吗 ?
: 既然已经结案了,怎麽回呢 ?
: 这怎麽回都是版主有道理吗 ?
使用!的确为本人不察
但是既然要你提出证据的公告在先
因此并不因为!的标记就代表你不用提出证据
该文若无法回覆
你应当寄信予本人或是另外发文来作提出证据
但你没有提出任何可以证明之证据
因此必须依照板规来执行
: : 又是个孤证 哈哈
: : 好像找第二个证据对你来说 都有点困难唷?
: 看不懂你在说什麽啦 @@
对证据文发劣文的情形只有那一次
同时该次已经由小组长提出纠正
: : 我不认为该证据是真的
: : 因为你还没找出其他例子
: 那个证据不是真的,
: 麻烦说的真确一点,这样可以回到重点,
: 不然各说各话,相信大家都不乐意看到。
板友检举你引用错误虚构之文章
其他板友也认为该文章有问题
因此板主引用板规要求你提出证据
请问有任何问题吗?
: : 删文?
: : 你的文章不是还在?
: : 删谁的文?
: : 扁板16614篇
: 说的是阁下
: 有公告被推文然後偷偷删文的纪录,
: 并非针对 16614
: 阁下敢说没有吗 ?
请问与本次检举案有何关联?
: : 16.文中出现捏造、不实或造谣之情形,
: : 企图混淆视听、有使板友得到错误资讯之企图,
: : 版主要求提出证据却未能提出相关证据之文章 — 砍。
: : (贴了好几次 贴都贴烦了)
: 这当然是事实啦,
: 根本就没有捏造吧---用 google 搜寻,直接贴上,那来的捏造呢?
: 更没有企图混淆视听、有使板友得到错误资讯之企图
: 纯粹就有没有人说过”中国人滚回去”这现象做讨论,
: 阁下想砍就砍吧,动到”水桶”,这就是压迫。
这就有趣了
今天我听到一个讯息 不经证实就传播出去
不算造谣?
: : 遇到阁下这种爱硬坳的人 我倒觉得很难笑...
: 我也觉得阁下爱硬坳,至於如何呢 ? 有待公论
: 看看阁下处分的心态
: 就是"板主要求" "就是要 ~~~"的心态。
: : 至於要求你提出证据一事
: : 不好意思
: : 板主要求你必须提 就是你要负举证责任
: 不是好不好意思的问题啦 !
: 版主应该依版规的情理法来行使职权,
: "板主要求" "就是要 ~~~"
没错
板主有权力"依照板规作"出要求或处分
今天的板规是
16.文中出现捏造、不实或造谣之情形,
企图混淆视听、有使板友得到错误资讯之企图,
版主要求提出证据却未能提出相关证据之文章 — 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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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你对板规的支持与爱护
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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