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ttt (土矣 足易 足易)
看板PoliticLaw
标题Re: [申诉] 扁版主场优势 - 造谣处理原则
时间Tue Apr 11 14:44:45 2006
※ 引述《zbali (bali)》之铭言:
: ※ 引述《ittt (土矣 足易 足易)》之铭言:
: : 引文不对一样是造谣...
: : 发文前不先弄清楚真相
: : 就是造谣
: 这阁下得先证明引文不对吧 ?
: 阁下都无法举证引文不对,又那来的造谣呢 ?
: 就算真的造谣,这也不关引人的责任。
板主不需要去举证引文是否错误
被检举的是你
因此是你必须举证
(谁该负举证责任你该懂吧?)
: : 发文前不先弄清楚真相
: : 就是造谣
: 阁下的"真相",叫什麽呢 ?
: (请提出新闻或社论类证据,网路文章不算)
: 这算是哪一门的真相呢 ?
: 照这个标准,扁版不少文章都造谣啦
: 这应注意的事项有注意到,这就达到发文求证的责任。
: 法学上是谁主张就该谁负举证责任,
: 阁下既然说他不是真相,就该付举证的责任。
: 希望所举证举能符合阁下所说的
: (请提出新闻或社论类证据,网路文章不算)
: 这引文是否造谣,需要额外的文件证实,
: 这没证据胡乱扣造谣的帽子,这就是压迫异己。
: 网路上有不少人贴
:
: 就代表有不少人相信这消息是真的。
: 真要说他是谣言就请提出他是谣言的证据吧
孤证并不算完整的证据
因此我才会要求你提出其他证明
我之所以不接受网路文章的原因很简单
就如同你说的 大家都在转贴
贴到假消息都变成真的了
所以我才要求你找出有"公信力"的证据
但是你有去找吗?
: : 我设!是避免有人推到公告
: : 你不会另外发文吗?
: : 超过25篇文章
: : 难道你不会用 ctrl+P ?
: 这25篇文章 不是另外发文吗 ? ^^
发了这麽多篇 却没时间回覆我的公告
只能怪你自己了 :)
: : (哈欠) 那件事早已结案不知道多久了
: : 後来我要求补证据的人 我也从没给过劣文
: : 请举出後来我要求给证据 然後我给劣文的证明
: 阁下要求给证据 然後另外一位版主给劣文
: 这不是同样的意思吗 ?
: 网友面对的是整个扁版,那位板主给劣文不是结果都一样吗 ?
: shame on you !
: 看着网友被劣文,还给风凉话。
: 还不敢站出来,替网友说话,这种版主有什麽用呢 ?
: 这样的举止不但W大看不起阁下,被处分人也看不起阁下,
:
: 知道内情的网友相信也看不起阁下。
又是个孤证 哈哈
好像找第二个证据对你来说 都有点困难唷?
: : 不然你又再一次造谣了唷 :)
: : 要压迫异己的话 我连让你找证据的机会都不会有
: 找的证据是真的吧!没冤枉阁下吧 !
: 这就行啦。
我不认为该证据是真的
因为你还没找出其他例子
: : 现在大概是民主过了头
: 所以阁下後来的作法就采湮灭证举吗 ?
: 偷偷的把违规的文删掉吗 ?
: 这样民主就不会过了头吗 ?
删文?
你的文章不是还在?
删谁的文?
扁板16614篇
: : 跟某些政客一样
: : 自己违法只会喊被迫害
: : 利害利害
: 就事论事,麻烦说出哪个地方违法,
: 那些迫害不是事实。
16.文中出现捏造、不实或造谣之情形,
企图混淆视听、有使板友得到错误资讯之企图,
版主要求提出证据却未能提出相关证据之文章 — 砍。
(贴了好几次 贴都贴烦了)
: : (这算不算人身攻击阿?)
: 有事实就不是人身攻击,
: 实话实说,一个公然在板上说谎的,仍然可以笑,是厚颜。没错
遇到阁下这种爱硬坳的人 我倒觉得很难笑...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8.168.7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