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zbali (bali)
看板PoliticLaw
标题Re: [申诉] 扁版主场优势 - 造谣处理原则
时间Tue Apr 11 10:39:00 2006
※ 引述《ittt (土矣 足易 足易)》之铭言:
: 你果然没看板规
: 7.对於符合砍文标准之文章其原作者,可由版主视情节轻重判断,
: 设12小时~2月水桶。
^^^^^ ^^^^^
这自由裁决的幅度也太大一点了吧 ?
1: 120 版主高兴视情节怎麽轻重? 就怎麽轻重阿 !
只能说扁版版规又臭又长,很少看到这麽复杂的版规,
就像迷宫一样,想搞清楚前,得先浸个水桶几十回,
那其他申诉各点呢 ? 怎麽不一起答覆呢 ??
: ※ 引述《zbali (bali)》之铭言:
: : 再说
: : 阁下要的是什麽证据呢 ?
: : (请提出新闻或社论类证据,网路文章不算)
: : 此案已成案例,往後证据的认定请采此种方式。
: : 证据得是新闻或社论类证据,网路文章不算。
: : 不能只是按自己滥权的方式随意改变。
: : 再来
: : 这人民网的算不算新闻呢 ?这一点阁下还没回答 ?
: : 这篇申诉也提出多日,也不见阁下回答。
: : 不能只针对自己喜欢的部份做处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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