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aingogo (千万不要插手巫师的事情)
看板PoliticLaw
标题Re: [申诉] kmt版主caingogo公然藐视自己订的板规ꄠ…
时间Sun Mar 19 02:32:30 2006
如果要采用第二条定义,若你认为本人该文涉及「多过」,
大可计算累积违规数来处分本人,但请用相同标准处理alskdjliu一案!
以上是你提出的想法,但跟我是否有偏坦一点关系也没有
因为我是以平等的态度来看待kutcher跟a版友 并没有你所说的包庇问题
标准是版主所规定 这会因版上的情况来做决定
因为人是活的
除非版上秩序已出现问题 才会严重把关
这也是为了言论自由 让版友能尽情发言
而你是我任内第一个提出一定要一过一罚的人
若你是对版上处理版务有问题 可以写信给我
我会跟m版主再度商讨 这也许是沟通上的问题
但很明显你是针对我偏坦一事出面申诉
我再次重申
我个人并无偏坦的举动出现
若大部分版友认为有必要严重把关 一过一罚 那请写信跟我讨论
我很乐意改变标准 以版友的希望为原则
一个版的治理最重要的是能维持讨论制序 而不是过度罚则
※ 引述《kutcher (孤注一掷)》之铭言:
: 我实在很怀疑这板规究竟是不是你们自己订的?
: 明明板规写得清清楚楚的事项居然还要别人一一解释给你听?
: 你要不要先告诉大家,板规中的「一过一罚」究竟是什麽定义?
: 所谓「一过」,不外乎两种解释:
: 1.同一篇文章(或推文),若内文有多处触犯同一条板规视为「一过」。
: 2.不论是否同一篇文章(或推文),只要一个字眼(段落)触犯一条板规,
: 就视为「一过」。
: 如果是第一条定义,你在2274篇所指对本人「护短」根本不成立!
: 因为该违规内容出自同一篇文章,当然符合「一过」标准,
: 而你已经针对该文给予本人一次警告,不是「一过一罚」是什麽?
: 如果要采用第二条定义,若你认为本人该文涉及「多过」,
: 大可计算累积违规数来处分本人,但请用相同标准处理alskdjliu一案!
: 以上是针对板规定义的厘清而言,事实上根本也不需要这麽复杂,
: 让大家看看 alskdjliu 两则违规推文的时间和文章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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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kmt板18656篇推文
: 推 alskdjliu:楼上所说的"论述能力"是指"嘴炮功夫"吗?? XD 03/15 00:40
: 2.kmt板18686篇推文
: 推 alskdjliu:台南出了好多伟人 XD 03/15 0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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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明显是在不同时间、不同文章内所犯的违规事实,
: 今天只是因为本人在同一时间检举,板主竟然就把两案并呈当成同一事件,
: 大家可以自行想像,假设我不是在同一时间检举会有什麽不同结果?
: 如果我在3/15检举第一则推文,板主在3/16做成警告处分,
: 接着我在3/18检举第二则推文,板主难道就不用再给予警告处分吗?
: (请注意!两则推文都被caingogo认定确实违规!)
: caingogo的逻辑矛盾在此彰显无疑!
: 你觉得别人毁谤你?何不先检讨自己的治板行为哪里出了问题?
: 若是板规条文中有模糊主观空间,你大可理直气壮声称是板主裁量权,
: 但我所援引的板规条文却是明明白白一翻两瞪眼的客观事实!
: 那位 alskdjliu 根本才是闹板元凶,
: 鲜少参与讨论只会整天钻牛角尖以检举不同立场的板友为乐!
: 更扯的是,你和maxmaster板主毫无主见原则可言,
: 对於alskdjliu种种荒谬的检举几乎照单全收,
: 和一个上网只为了检举为乐的自家人唱双簧,
: 这就是你们所谓的维护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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