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lanki (开开心心过日子:D)
看板PoliticLaw
标题Re: [申诉] 扁版ittt不公正判决
时间Sat Feb 18 15:45:56 2006
※ 引述《tllk (农历过年要克制大餐)》之铭言:
: ※ 引述《ittt (怀念jimmyduh版主)》之铭言:
: : 本人判决原因:
: : 1.houting的推文中 "没常识"一词并不算人身攻击
: : 2.houting的推文我怎麽看,都看不出来是针对上面的人
: : 文章没有出现ID或是"你"、"我"、"他"之类的字眼
: : 如果有人要自行对号,按理我不能干涉他想跳的权力
: : 基於以上两点原因
: : 因此本人驳回本次检举
: 1. "没常识" 带贬意形容他人智慧。
: 带贬意形容他人智慧怎麽说不是人身攻击? 况且已经是对人不对事。
: 2. 丢人现眼一词,也属於贬意形容词
: 3. 在我文章下面大骂,怎麽不是骂到我?
: 我去你家门口大骂,就算我没指名道姓,你认为我会是骂谁?
第三点,
老实讲,我会把你当疯子。Orz..
除非你有讲到小名,讲到外号,或是讲到某年某班某号,很明显指称到某个人,
拿才真的是指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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