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ulesL ()
看板PoliticLaw
标题Re: [申诉] a-bian版 ittt版主 选择性办案,且未뜠…
时间Wed Feb 1 12:14:32 2006
※ 引述《ittt ( 土矣 足易 足易)》之铭言:
: 我承认我举例不当
: 向你道歉
: 但是挑衅一词的定义
: 就是会让多数版友 感到不满
: 而且文章明显是来酸来闹 没有想要讨论的意思
: 这边我应该有板主心证来做认定
:请问你如何认定他是来酸的呢??
又多数是如何评断出的呢??
一样米养百样人
你认为别人在酸但别人不这麽认为阿
也许该说
贵版主一人的想法并无法代表众版友
因为每个人的看法并不一
如果由版主来认定是否过於偏颇??
其实这也不能怪你们
这种是本来就是吃力不讨好
就像台湾的法官比较不喜欢判人死刑
因为台湾的法律采大陆法源制
法官的权力很大
法官最怕当证据指向嫌犯犯罪,但嫌犯本质上并没犯罪时
一但判定嫌犯死刑,自己就误判了
等於自己误杀了一个人
况且政治板上很多都是主观上的认定的争执(那种公告下推文的是客观认定)
但外国的法官(如英美就比较没这个问题)
因为他们采的是陪审团的制度
有没有罪并不是法官认定的
法官的责任在依法下刑责
我建议贵版可以采陪审团制
团员n位由众版友选出
由此N位团员表决是否有触犯版规
版主在依版规裁处
例如有一案
检举方提出人身攻击的检举方向
在检举方与被检举方的相互提证以及答辩後
陪审团(由众版友推荐选出)认定有无被检举方人身攻击之嫌
最後交由版主来裁定刑责
相信有关於贵版自由心证的申诉问题可以减少许多
如此的多数认定也较有可信服力
小组长也比较不会那麽累 过年还要看一大堆文章
这只是我个人的建议
毕竟发生问题是要解决
争论只是解决的方法并不是它的结果
新春 先祝大家新春愉快
红包拿到手抽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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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03.70.4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