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ober (微风的故乡)
看板PoliticLaw
标题Re: [讨论] 以上两文 可见出版规因人而设
时间Wed Feb 1 10:17:44 2006
※ 引述《ittt ( 土矣 足易 足易)》之铭言:
: 我记得...
: Iamaidiot组长已经警告过不得再拿那些他已经判决过的当例子
: 冷饭已经很难吃了
: 再炒个十次也不会多好吃到哪...
: 然後
: 请问对那两个推文的检举文在哪
: 我等阿等 等阿等
: 就是有人不喜欢按照步骤来检举
: 那我能怎麽办呢 ╮(╯.╰)╭
: 另外
: 请你提出证据
: 本人哪里湮灭证据了?
: 该篇没有任何的改动
: 你的回文也都还在
: 证举明明都的好好的 你说我湮灭了他们???!!
: 你可能要去看眼科医生了唷
: 以上
: (我实在很懒的再回了)
ittt大您好,我又来烦您了
ztcpip 的反应再怎麽另您不满,那是您个人的事情
但是版规的违犯没有先後的差别
他表达的方式不好,您可以提出反驳及解释
之前您不知道有人续推文(看推文数量应该知道吧....)
但是现在「您总知道有人在公告底下推文没有处分」了吧?
既然是如此,就请您处理 :)
如果什麽事情都要等检举....我也没看到ztcpip 被任何人检举啊
该主动去做的事情就该主动去做
没有任何规定或原则要「先发的自己水桶,後来的等人检举」
文章也就算了,会来不及看,在最底限公告也是版主的圣地
要靠自己去维护的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62.243.34
※ 编辑: gober 来自: 61.62.243.34 (02/01 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