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lasma (New Order)
看板PoliticLaw
标题[建议] 申诉之规范
时间Thu Jan 26 18:18:03 2006
本组申诉出现的频率相当高,考量到组长的工作量和工作时间,以及限制报复性申诉
,个人建议订定基本规范,并列出参考条文如下。
1. 申诉限由当事人本人提出,他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代理。
理由:如此可避免特定爱「打抱不平」的多事者造成板面混乱,而失去应有功能。
2. 单一申诉之讨论串应限制在「控辩双方各自提出三篇文章」以内。
理由:三篇文章应已足够陈述意见,过多之讨论只会沦於口水战。
3. 控方应提出基本事证,不得以空泛罪名任意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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