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igerKick (大台湾合众国及东南中国)
看板PoliticLaw
标题Re: [申诉] a-bian 版主 jimmyduh 的水桶
时间Tue Jan 24 16:31:47 2006
※ 引述《jimmyduh (百般柔情 将化鬼影)》之铭言:
...
: 3.本板板主taligent已於日前(2006/1/21)公告(扁板#18114),
: 警告konger、TigerKick两人角色扮演的游戏应适可而止,
: 不料TigerKick使用者依然故我,持续发表反串文戏弄看板使用者,
: 因此特加重其水桶至一个月。
: 4.申诉中所指被删除的该篇文章,其内容已经於2006/1/10发表过(扁板#17441),
: 本人於删除文章之前,曾以推文告知,
: TigerKick也确实看过本人推文,并且也以推文回应,
: 因此本人即迳行删除,并未备份。
: 岂料该篇文章删除之後,TigerKick仍一再张贴相同内容文章,
: 删除二次之後又继续张贴,视板主如无物,因此即刻予以水桶处分,不再容忍。
我在扁版几十篇发文, 不少不多.
难得jimmyduh版主一篇篇裁剪. 辛苦了.
不过, 你最好指出我文章哪里用词挑舋, 逻辑混乱, 或者违背常识, 前後矛盾,
从而支持你的判罚.
而不是不顾我说得对不对, 从我几十多篇文章後面搜罗一些推文来当证据.
我找几个人来嘘你几句, 推你几下, 你自己是不是也该进水桶了?
欢迎各位查阅我在扁版的文章. 看看context.
jimmyduh版主以版上1/10有过类似文章为理由, 而删除我1/23的发文?!
并且在我修改编辑充实内容的时候, 光速完成水桶.
这次争议的关键在于: 1/23这篇文章是不是如jimmyduh所说
" 不料TigerKick使用者依然故我,持续发表反串文戏弄看板使用者"
文章不长,
请大家看看有没有违背常识? 逻辑混乱? 或者用词挑舋?
戏弄?? 谁在戏弄谁?
见下:
: 作者 TigerKick (大台湾合众国及东南中国) 看板 a-bian
: 标题 Re: [请益]宪法增修条文一问
: 时间 Mon Jan 23 06:00:20 2006
:
: 别想宪法的事情了, 制宪门槛太高, 说再多现在看来也没有可行性.
: 找一个比制宪门槛低的目标: 废止<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
: 至少修改掉下列条款:
: "第二条 二, 大陆地区:指台湾地区以外之中华民国领土。"
: 如果修法的门槛还是太高,
: 那麽找一个更低更容易的目标: 废除行政院大陆委员会, 归并入外交部亚太司
: 如果行政机构调整的门槛还是太高,
: 再找个更容易的目标: 废止「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中国人来台一律用PRC护照签证.
: 做事的原则应该是先易後难.
jimmyduh版主给我的结论:
: 当有人利用讨论板做为反串游戏之舞台,
: 其目的为羞辱、戏弄、困扰、挑衅、伤害该看板之使用者,以做为自己之娱乐时,
: 就已经扭曲了讨论板之正常功能,
: 更甚者,长此以往,将致使讨论板之言论内容真假难分,
: 此风绝不可长,
: 倘若又有其他人起而效尤,
: 岂非将整个讨论板的言论可信度蚕食鲸吞殆尽?
: 本人不反对无伤大雅的反串或角色扮演,
: 偶一为之,尚属可以容忍之趣味,
: 但是长期以此为乐,而伤害了看板使用者的严重劣行,
: 本人绝不会坐视不理。
: 以上说明。
羞辱、戏弄、困扰、挑舋、伤害该看板之使用者....
长此以往,将致使讨论板之言论内容真假难分...
将整个讨论板的言论可信度蚕食鲸吞殆尽...
长期以此为乐,而伤害了看板使用者的严重劣行...
本人绝不会坐视不理....
Orz 我败了.
这种文革式的语言让人想哭又想笑.
如果谁告诉我, 这些话是在反串, 我更容易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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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死老虎乃真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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