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llk (农历过年要克制大餐)
看板PoliticLaw
标题[申诉] 扁版taligent怠忽职守
时间Sat Jan 21 13:11:48 2006
申诉人:tllk
被申诉人:taligent
事由:
管理版务是版主职责,尤其非高峰期间又有三人管版,
没挑出违规文章已属不该,怎可规定先罚申诉者?
再者,前面有一篇扁版公告,规定诸多犯规行为都不得检举,只剩下
人身攻击和违规公告推文。
此种种规定有如封建时期,见官喊冤先打30大板。
扁版taligent诸多措施已属不当,滥砍文又无法自圆其说,
此人不适任诚属明显,请小组长裁决淘汰。
证据:
作者 taligent (我要吃澎湖海鲜) 看板 a-bian
标题 [公告] 检举的时间限制
时间 Sat Jan 21 11:27:57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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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原来的检举文规定并无时间限制,如果有人发文违反板规,
却在几个月後才被检举,这样的情况对於维护看板的讨论秩序并
没有帮助。
本公告发布後立即生效,但因此规定尚未收入现行的板规 v1.5
版本,所以至 2/4 前为宣导期,从 2/4 00:00 开始,检举超过
两周的旧文章,水桶三天;宣导期间,如果连续检举超过两周的
旧文章,一样视为废文连发,水桶两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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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20.134.254.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