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aligent (我要吃澎湖海鲜)
看板PoliticLaw
标题Re: 扁板板主 taligent 适任问题
时间Fri Jan 20 01:40:13 2006
※ 引述《tllk (农历过年要克制大餐)》之铭言:
: ※ 引述《taligent (我要吃澎湖海鲜)》之铭言:
: : 你有空的话应该先去买台能正确计算日期的计算机。
: : 又及,心得未满三行跟网址有误的转贴新闻,都会给一段时间
: : 让原 po 修正。
: 你有空要不要先配个眼镜,不然
: 他妈的贝戈戈这种文还能活,你版规第一条是没背好喔?
先扯新闻转贴不合规定,被否定後又改扯 po 文有脏话是吧?
那我先从新闻转贴说起,最近两周转贴新闻不符规定的,分别是
17851 (新闻)捷运悠游卡 北县将共用
17939 [新闻] 台联嘉市立委党内初选 刘一德凌子楚登记
这两篇,前者是资讯提供的新闻,後者是政治新闻,前者 1/13 贴出,
後者 1/15 贴出,距今都不到一周,你觉得有问题吗?
然後是板规第一条(水桶规定),
1.人身攻击或出现脏话者,经人检举,版主认定无误之後,视情节轻重,
设12小时~二周水桶。
在过去的判例中,曾被认定为脏话的有「干」、「TMD」等等,曾经有人
用「贱货」形容其他使用者,是以人身攻击处理而非脏话,该文用来指称
的对象是扁板的其他使用者而非政治人物。
你可能要宣称这样是人身攻击马英九,不过当马英九公开用「贱招」形容
民进党时,你觉得我能用「贝戈戈」认定原 po 违反板规吗?
但是扁板并不鼓励用这种用词批评政治人物,所以原 po 会被建议要注意
用词,但不会用板规第一条处理。
: 还有,你给的期限是多久啊?
: 一万年吗... 噗嗤...
老兄啊,17851 篇是 stock123 贴的,他现在不能贴心得,难道我就要
去把他提供资讯的新闻直接砍除?他好歹也在自行车道讨论上帮台北市
弄的讲过话,你总该对立场与自己相似的包容一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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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幅六两,中幅四两,小幅二两。书条对联各一两。扇子斗方五钱。
凡送礼物食物,总不如白银为妙。公之所送,未必弟之所好也。
送现银则中心喜乐,书画皆佳。礼物既属纠缠,赊欠尤为赖帐。
年老神倦,不能陪诸君子作无益语言也。』
---- 郑板桥润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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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1.20.51.132
※ 编辑: taligent 来自: 211.20.51.132 (01/20 01:46)
※ 编辑: taligent 来自: 211.20.51.132 (01/20 02:05)
※ 编辑: taligent 来自: 211.20.51.132 (01/20 09:37)